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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得到17家协会支持

  • 发布时间:2015-06-30 17:03:26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朱苑桢

  29日,“2015医药企业伦理准则中国论坛”在京召开,旨在加强医药卫生行业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协同,通过倡导《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医”和“药”交流。至此,我国已有17家协会加入倡导《医药企业伦理准则》的行列。

  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与患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其产品使用的复杂性和患者情况的多样性及不确定性都要求“医”与“药”之间保持密切交流和沟通,同时只有确保这种互动是符合伦理和道德并基于科学的行为才能保障患者利益的最大化。实现这一点不仅有赖于医药行业的自律,也需要在多个监管机构的支持和协调下,引导医药和卫生行业以患者利益为核心,在两个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方面达成伦理与道德的共识,使各自在医药交流方面的行为规范相互衔接。

  论坛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副局长邢勇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起草相关文件。计划将全国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按照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划分四类,按照这个实施监管。

  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介绍,中国医师协会近期准备根据《中国医师道德准则》《医师宣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个医师的诚信体系数据库,希望像管理交通一样,每个医生一年12分,扣完分就要进行再学习或者暂停职业,受到相应的处罚。

  附:《医药企业伦理准则》倡导单位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

  中国中药协会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发展促进会

  中国医药企业文化建设协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

  中国医药教育协会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

  中国医药生物技术协会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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