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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改综合试点首启动 皖苏闽青四省先行

  • 发布时间:2015-01-19 09:13:51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马艺文

  记者1月12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今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将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份将启动深化医改综合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医改。记者注意到,这是新医改以来,国家层面首次以省级为单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14年,国家卫计委已协调上述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目前各省已将试点方案上报国务院医改办,但各省具体试点内容还在研究中。

  可以肯定的是,各省的改革方案将是一个系统性改革,且各有侧重。

  记者还独家获悉,安徽上报的方案中,2015年将主要试点三项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改革。

  试点内容各有侧重

  四省份均有城市进行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且新医改以来,其在不同层面亦有可圈可点的探索。

  “试点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医改办,还没有得到批复。”1月15日,安徽省卫计委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

  安徽省是此次确定的四个国家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省份之一。据记者了解,去年,国家卫计委已协调上述四省份研究制定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国家卫计委体改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虽然试点省份已经确定,但各省具体试点哪些内容还在研究中。不过安徽省医改办一位官员表示,各省试点内容将各有侧重。

  目前,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层面均未就选定四省进行试点的原因做出说明,但记者了解到,四省份均有城市进行国家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且新医改以来,四省份医改工作在不同层面均有可圈可点的探索。

  2010年9月1日,安徽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全部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安徽也在全国率先实现基层医改“全覆盖”。

  有报道称,在1月8日举行的2015年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国家卫计委点名安徽,表示“目前安徽省开展的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就很有成效”。

  去年8月,安徽省卫计委发出“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输液的八项指征,特别是列出了门急诊常见不需输液的53种病症。这也被医改专家称为输液“负面清单”。

  这意味着,2015年,国家卫计委在处方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合理用药上,或将有进一步的举措。

  安徽省医改办上述人士向记者透露,已经向国务院医改办提交的试点方案中,安徽省试点的重点工作有11个方面40项,其中2015年重点抓好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经办服务机制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三项。据了解,今年安徽省将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而江苏省近几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践,也得到了国务院医改督查组的肯定。2014年11月,江苏省即已确定作为省级医改试点省份。

  2014年,江苏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了全覆盖,其中“镇江医改模式”备受关注,也成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样本。

  镇江医改,推行集团化改革,下沉优质资源服务基层。2009年,镇江成立了两大医疗集团,成为全国医联体的摹本。早在2010年2月,镇江就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在全市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告别以药养医。2013年1月起,镇江推行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无论是1994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还是2009年开始的公立医院改革,“从百姓健康需求出发,整体设计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方案”是镇江医改的特色。

  虽然福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的方案还不得而知,但福建省日前公布的深化医改总体思路显示,2015年该省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到2020年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三明市在医改中,药品零差率、实行医生年薪制、药品限价采购、建立医院周转金制度等改革内容也受到关注。

  青海,是我国欠发达地区。然而新医改以来,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推行“先住院后结算”医疗服务模式等多项改革工作却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2014年底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工作督查组在青海督查时,建立稳定的财政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医院运行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等举措也被着重提出。

  安徽拟试点“带量采购”

  “医务人员收入总额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反向挂钩。”安徽省医改办人士称。

  除公立医院改革外,今年在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等方面都将有实质性推进。

  首次启动省级医改试点

  步入2015年,新医改也进入第6个年头。从国家卫计委的工作计划看,深化医改仍是2015年的重头戏,而重中之重依然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记者日前从国家卫计委获悉,今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扩大到全国所有县(市),城市改革试点将进一步扩大。

  无论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还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2014年都是大范围推进的一年。

  2014年4月,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在第一批311个试点县(市)的基础上,新增试点县(市)700个,同时地方自行选择352个县(市)作为省级试点,总数达到1363个,占全国县(市)总数的68%,覆盖超过5亿人口。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有2400多个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

  与此同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力度也在加大。2014年新增第二批国家联系试点城市17个,包括第一批17个城市及省级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达到63个。

  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国家卫计委将着力以点带面地推进医改,启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份的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记者注意到,这也是新医改以来,国家层面第一次以省级为单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除公立医院改革外,今年在健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等方面都将有实质性推进。

  而多年来备受关注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透露,国务院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牵头协调,今年将会出台方案。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少观点认为,长期以来,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并未真实体现其劳动价值,较低的诊费、医疗服务价格被认为是“以药养医”、“灰色收入”、红包等问题难解的根源。

  但未来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在目前的基础上,调整到什么程度,毛群安并未向记者透露。

  在安徽医改办的人士看来,安徽省人口规模大、经济发展水平中等、地域之间存在差异,再加上医改中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创新,让安徽的医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而入选试点省份。

  据记者了解,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安徽将在2012年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今年纳入改革的省属公立医院和市属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实施药品、耗材、设备的“带量采购”。

  同时,把医院工资总额与服务质量、数量挂钩,与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重挂钩,与控制基本医保费用增长挂钩,与控制医院资产负债率挂钩。

  “药品、耗材收入和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占比越高,医院的工资总额会相应降低。也就是说,医务人员收入总额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收入反向挂钩。”该安徽省医改办人士解释称,这在一定程度上将控制大处方、过度医疗等现象,最终降低患者的医疗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在改革试点中,还将实施“带量采购”。据记者了解,“带量采购”最早在上海实行,后经安徽省进一步完善。

  今后,安徽将在目前实行的“省级招标、确定医保支付价”基础上,把16个地市和十几家省级医院组成17个带量采购单元,通过带量采购把药品和耗材的价格压下来,医保支付价和带量采购价格之间的价差,将用于医院的建设发展。“带量采购”将在全省各级公立医院中实行。

  此前,安徽已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开展了省级集中招标,并对医用耗材进行网上集中交易,出台了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指导意见。

  记者注意到,四川、福建、湖北、上海、江苏等的药品招标思路皆沿袭了“带量采购”的思路。

  事实上,关于药品价格和采购的问题,一直被认为是掣肘医改进程的一个障碍。毛群安在国家卫计委1月12日的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将建立部分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关于药品价格谈判以及整个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已经有“一揽子”工作方案,但目前该方案还在审批过程中。

  此外,上述安徽医改办人士告诉记者,安徽还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联体,形成上下联动。

  据记者了解,2015年,国家卫计委将制订分级诊疗的指导意见,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医保支付领域,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中的一个难点。目前安徽在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并轨。按照上报的深化医改试点方案,安徽准备在已经并轨的地区,统一制度框架、机构管理、筹资标准、基金管理、政策待遇、信息系统,并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医保事务。

  由于安徽报批方案还没有获得国务院医改办批复,上述人士表示,最终试点改革方案或将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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