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苹果手机的丰厚利润?
- 发布时间:2014-11-02 07:46:00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陈晶
小学辍学的发明大王爱迪生拥有美国专利1093项,另外在其他国家还拥有众多专利
拆解苹果手机成本,不是为分析其能赚多少钱,而是为研发
A
最近,随着加拿大泰克银赛兹(TechInsights)公司对苹果手机iPhone6/iPhone6Plus成本拆解报告的公布,有媒体爆出苹果手机“暴利门”:16 GB的iPhone6/6Plus中国大陆零售价为5288/6088元,而成本只有200多美元,并算出苹果两款新手机的利润在70%左右。那么,苹果手机是不是靠暴利赚钱,如果不是,那是靠什么赚钱的?
加拿大泰克银赛兹公司对苹果手机iPhone6和iPhone6Plus的成本拆解报告显示,iPhone 6/6Plus的成本为227/242.5美元(折合人民币1396/1491元),后者比前者高15.5美元,具体拆解数据见下表。
我们再看看与iPhone6Plus大体处于同一零售价位的三星Galax Nyote4成本拆解情况。同样根据泰克银赛兹公司的报告,Galax Nyote4的成本为260.5美元(折合人民币1602元),具体拆解数据见下表。
Galaxy Note4比iPhone6Plus成本高出18美元,高出的成本主要来自触摸屏,前者比后者大0.2英寸,多1612800像素,价格高出15.5美元。
在这里需要澄清一个事实,成本拆解的目的,并不是让消费者知道自己买一部手机多掏多少冤枉钱,也不是分析苹果公司的利润有多少,而是供同类企业研发手机新产品时参考。一些媒体把苹果手机的成本拆解“物用倒错”了,把它拿来错误地解释苹果公司卖一部手机能赚多少钱,消费者被苹果公司坑得有多惨。
以泰克银赛兹公司为例,该机构从事包括知识产权咨询、专利中介和技术分析等服务,通过电路分析和拆解各种集成电路构造、电路以及系统和软件反向测试分析,为企业研发提供技术、成本、效益和市场咨询,帮助客户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扩大商业影响力,最大化其知识产权投资收益。
从中国大陆媒体的报道看,中国人的思维与美国人的思维存在差异。一款新产品上市,美国人想到的是受此启发开发更新的产品去赚钱;而中国人想到的是这个新产品赚了多少钱。这背后的差异,是向内收敛思维与向外辐射思维的差异。
B
生产苹果手机的投入,除了“成本”还有“费用”
iPhone6拆解成本为227美元,是不是意味着如果这款手机标价227美元,苹果公司就不亏不赚?显然不是。拆解成本仅包括的是硬件和车间组装测试成本,也就是一部手机走下车间装配线并经测试后打包入库时的成本,这仅是苹果手机总生产成本的一部分,和我们所理解的一项经济活动总投入的“成本”并不是一个概念。
现代企业的会计制度把企业的支出分成本和费用两部分。成本是企业为生产某种产品所消耗的各种资源的货币价格总和,如原材料、生产人员工资、设备折旧等。但一个企业生产一种产品,在车间生产前就有前期融资、研发等投入;产品离开生产线入库后,也不可能自己飞到消费者手中,而是要经过一系列的营销渠道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这就产生相当可观的广告、储运、销售商佣金、售后服务等费用;此外,企业还有包括董事会在内的行政管理队伍,这些人的工资、办公、会议和差旅费支出也是个不小的数目;还有,公司要购买各种保险、还要交纳各种税和政府摊派,也难免会有坏账。上述这些除了生产成本以外的支出,记账时就都归集到经营费用里。
由此可见,227美元是绝对生产不出一部苹果iPhone6手机来的,这只是手机的生产成本,经营费用尚未摊销到这部手机上来。其实,很多高科技产品,企业的研发投入很大,我们决不能仅靠生产成本来考察该产品是不是暴利。例如,一些软件就一张光盘,其生产成本仅几角钱,但售价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我们不能据此认为这些软件是暴利。所以,一些媒体只凭财务报表上的成本一项,就得出苹果手机暴利的结论,这显然是错误的。
C
苹果公司税后利润率为21.6%;美国每征40美元企业所得税,其中1美元是苹果公司交纳的
下面,我们就看看苹果公司的成本与费用及公司的盈利情况。
根据苹果公司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13财年(2013年9月28日-2014年9月27日),公司销售总额为1827.95亿美元(五成以上来自苹果手机),销售成本为1122.58亿美元,销售毛利705.37亿美元(销售毛利=销售总额-销售成本),销售毛利润率38.6%(销售毛利与销售总额比值的百分比)。
另外,公司还产生了180.34亿美元的经营费用,包括60.41亿美元的研发费用和119.93亿美元的营销、管理等费用,这样,公司税前净收入为525.03亿美元。
苹果公司还有9.8亿美元的投资等收入,把这笔收入加进营业收入里,2014财年税前净收入534.83亿美元。
美国没有增值税,大部分公司基本上只交纳企业所得税,为此,苹果公司要预留出139.73亿美元的税款,这样,公司税后净收入为395.10亿美元,税后净利润率为21.6%。21.6%的利润率就说是暴利,这种说法显然太“暴力”。当然,21.6%的税后利润率对一个企业来说是相当不错的业绩。
苹果公司在2014财年每股收益6.45美元,分红1.82美元。截止到2014年9月27日,苹果公司的总资产2318.39亿美元,总负债1202.92亿美元,股东权益1115.47亿美元。苹果公司股票共有61.22663亿股,平均每股净资产18.22美元。
苹果公司在为股东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也向政府交纳了巨额税款。2012年5月,苹果公司在参议院举行的纳税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显示,美国联邦政府每征40美元的企业所得税,其中就有1美元是苹果公司交纳的,苹果公司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占美国企业所得税总额的2.5%。
D
盈利率高的公司都是研发投入高的公司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是的,知识可以让人活得有尊严,知识可以帮助人们判断真善美,知识可以创造财富,知识可以促进人类的文明进步。现在是知识经济时代,哪家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哪家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保持可持续发展。
根据欧盟2013年发布的一个研究报告,2012年,世界排名前2000位的大公司雇员总数4847.1万人,销售净额168458亿欧元,营业利润为15493亿欧元,盈利率为9.2%。这2000家公司包括欧盟527家,美国658家,日本353家,其他25个国家和地区462家。数据显示,中国大陆上榜的有93家,而中国台湾上榜的有82家。
这2000家公司研发总投入5388亿欧元,其中美国占35.1%,日本占18.9%,德国占10.5%,法国占5.2%,英国占4.2%,瑞士占4.2%,韩国占3.3%,荷兰占2.5%,瑞典占1.7%,意大利占1.7%,芬兰占1%,作为世界人口最多和GDP世界老二的中国大陆仅占3%。
欧盟527家公司的销售净额59746亿欧元,研发投入1580亿欧元,研发力度(研发投资额占销售总额的比率)为2.6%;美国658家公司销售净额38922亿欧元,研发投入1894亿欧元,研发力度4.9%;日本353家公司销售净额29440亿欧元,研发投入1027亿欧元,研发力度3.5%。韩国研发投入175亿欧元,研发力度2.2%;中国大陆研发投入161亿欧元,研发力度1.4%。
前100家公司的研发力度为6.4%,研发投入相当于2000家公司研发总投入的54.6%。
德国大众汽车研发投入世界排名第一,为95亿欧元;研发投入最多的其他9家公司是韩国三星电子83亿欧元,美国微软79亿欧元,美国英特尔77亿欧元,日本丰田汽车71亿欧元,瑞士罗氏制药70亿欧元,瑞士诺华制药69亿欧元,美国默克制药60亿欧元,美国强生公司58亿欧元,美国辉瑞制药57亿欧元。
研发投入产出值较高的5家公司均来自美国,它们是:谷歌(互联网)研发投入49.97亿欧元,甲骨文(软件)研发投入36.759亿欧元,高通(电信设备)研发投入29.673亿欧元,苹果(计算机硬件)研发投入25.625亿欧元,博通(半导体)17.569亿欧元。
通过以上数据对比可知,中国大企业在研发上的投入远远不及其他国家的大企业,这也是我们一直摆脱不掉 “复制大国”帽子的一个原因。
E
苹果手机赚钱不靠暴利靠专利,乔布斯一人就拥有313项专利
上文已述,苹果公司是全球研发表现最好的5家公司之一,但研发必须靠专利制度来调节规范,没有专利保护,一个公司巨额投入研发的产品,就会被其他公司复制,使研发公司无法收回研发投入,这就阻碍了科技创新的发展。
根据2012年初的一个报告,苹果公司及其职员持有15500项专利,其中美国专利8500项,拥有专利最多的个人就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之一、已故前首席执行官乔布斯,他一人就拥有313项专利。电脑已进入绝大多数家庭,这要归功于乔布斯,个人电脑专利就是他在1980年11月申请、1983年4月获准的。微软对世界的贡献主要在计算机软件上,而苹果公司在软件和硬件上都对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其实,微软获准使用了苹果公司的很多专利,包括字体设计。微软的盖茨拥有9项个人专利。
对于产品来说,说一千道一万,品质为王。所以,即使这么高的价位,许多人见了苹果产品总有“咬一口”的欲望。苹果手机2007年上市以来,凭借自己的科技含量和精美的外形设计,迅速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场占有率稳步上升。iPhone6/6Plus在开放预购的24小时内订出400多万部,这样的销售业绩,恐怕除了苹果找不出第二家。
F
专利名义上是保护,实际上是公开,它是促进科技进步的利剑
提到专利,也许有读者会想到中国的“祖传秘方”。“祖传秘方”的发明人不对社会公开药物配方,只在家庭内部一代一代向下传,靠秘方给人治病或配置药物出售。由于秘方不公开,能得到秘方救治的人数量极其有限,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不能从秘方上受益,如此一来,很多人就因秘方不公开死于本可以治愈的疾病。
为了鼓励人们把秘方公开,就设计出了专利制度。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就是让发明人公开“秘方”,即新的有用的工艺和设计,但作为回报,政府对发明人的发明给予一定期限的权益保护,保护期限一般为核准专利之日(中国从申请之日)起的10年到20年不等,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可自由使用这项专利,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许可,其他人不得使用该项专利。
专利制度激发了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因为搞出一项发明创造,自己就可以组织生产这种新产品,由于其他人不得使用该项专利,对专利权人来说,市场竞争就少,可以很快占领市场。当然,专利权人也可把自己的专利有偿转让给其他人使用,获得一笔不菲的费用。同时,由于发明公开,人们查询这些专利可避免重复研究投资,可在已有专利的基础上进行更高级的发明创造。专利保护期满后,这项专利就不再受保护,而是对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可见,专利名义上是保护,实际上是公开,保护只是手段,公开才是目的。专利制度就是调动人们创造发明的积极性,并最终把创造发明成果让全世界共享,促进科技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G
“伟哥”专利之战富于戏剧性,其过程耐人寻味
“伟哥”的学名是“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该药是美国辉瑞制药公司1996年的专利,1998年3月27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批准该药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成为美国批准的首例用于治疗该病的口服药。该药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名为“万艾可”,但中国人俗称其“伟哥”。
“伟哥”上市后获得巨大成功,2000年处方开出的勃起功能障碍药物中,“伟哥”占92%的份额,年销售额高达50亿美元。但从2007年起,“伟哥”市场份额逐年下滑,2007年为46%,2012年为39%。辉瑞公司自己预测,在2014年到2019年,“伟哥”的市场份额每年继续损失5%。
“伟哥”市场出现疲软,除了美国的西力士和德国的艾力达投放市场与之竞争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劣币逐良”,市场的假冒“伟哥”逐步把真“伟哥”挤出市场。辉瑞公司2011年从22个知名网上药店购买“伟哥”进行检验,其中77%是假冒“伟哥”,大多数的有效成分不足一半,但这些假冒“伟哥”价格低廉,每片只要1-3美元,而真“伟哥”100毫克一片装在美国售价7美元左右。
幸亏有专利保护,才让辉瑞公司及早收回了“伟哥”的10亿美元的研发成本,否则,这10亿美元就打了水漂,自己研发,别人赚钱。
2013年6月21日,“伟哥”专利保护期在欧盟不少国家到期,在美国的专利保护期也将在2019年到期。由于专利到期的国家都可以自由生产“伟哥”,“伟哥”价格会急速下跌。
在加拿大,“伟哥”专利保护尚未到期,就被法院裁决该专利无效。辉瑞公司1998年获得加拿大“伟哥”专利,加拿大Teva公司(总部位于以色列)于2007年起诉辉瑞公司该专利无效,但在联邦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均败诉,最后把官司打到了加拿大最高法院。2012年11月8日,加拿大最高法院以7:0的投票结果裁决辉瑞公司的“伟哥”专利从一开始就无效(专利号2163446),理由是专利申请文件里没有披露足够的信息(发明者想专利保护期满后,不让别人弄懂如何制造,这样,自己就可以继续享受排他使用专利,避免别人与他竞争)。裁决书写道:“作为一种政策和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不允许专利权人在专利制度下‘做游戏’。”
这个判案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专利制度,专利申请获准的前提除了发明创造是“新的”、“有用的”外,还必须保证在申请文件上披露足够的信息,不得隐瞒。如果披露的信息不够,专利保护期满后别人就无法根据专利文件生产出这种产品,这就相当于专利保护期满后专利权人继续排他性使用这项专利,这显然有悖于专利制度的设计初衷。
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后,加拿大Teva公司便生产了非专利“伟哥”,价格低廉,逼迫辉瑞公司大幅降低加拿大市场“伟哥”价格,但这也无法与Teva公司竞争,毕竟Teva公司省下了10亿美元的研发投入,最后辉瑞公司不得不退出加拿大“伟哥”市场。
H
强国不是看你有多少高楼,而是看你有多少有市场价值的发明创造
这些年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虽然增速很快,但这些GDP很大一部分是靠建筑业垒起来的,此外,制造业中很大一部分是给外国企业加工,赚取的只是加工费。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真正的强国不是看你有多少高楼,而是看你有多少有市场价值的发明创造,是靠智力和科技创新创造GDP,而不是靠体力和大量消耗资源创造GDP。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要鼓励年轻人闯入市场大海弄潮创业,而不是吸引年轻人涌进机关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