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财经 > 产经 > 产经要闻 > 正文

字号:  

政泉控股控制人郭文贵被举报通过中泰信托卷走10亿

  • 发布时间:2015-08-20 13:16:39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杨菲

  因与北大方正“互殴”不得不走到前台的政泉控股实际控制人郭文贵,近日再被举报通过中泰信托卷走融资资金10亿元。据资料显示, “中泰信托汇聚2号集合(查询信托产品)”项目的融资方为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盘古” ),此信托计划于2014年10月底成立,三期合计融资资金10亿元,期限为两年,利息的支付方式为 每半年支付一次(自然年),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泰信托)通过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来销售此产品。信托投资人举报称,2015年6月20日为支付利息日,投资者没有收到利息,之后一直和中泰信托与恒天财富要说法,他们给的答复是10个工作日内支付,7月初中泰信托告诉我们此项目处于异常状态,利息不能正常支付。

  隐忧早现

  中泰信托的“中泰·汇聚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推介说明书中表明,融资到的资金用于投资北京盘古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该特定资产收益权基于北京盘古合法所有的估值 12.99 亿元的盘古大观项目下 18 套顶级豪宅公寓所产生, 北京盘古将上述所融资资金用于调整自身债务结构,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

  信托计划通过北京盘古支付特定资产收益以及到期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实现信托利益。信用增级措施为:北京盘古以其持有的另外24套公寓以及直接持有的18套公寓对信托计划提供抵押担保,北京盘古实际控制人郭文贵以及北京至尊文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文奇公司” ) 对北京盘古的回购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据无界新闻了解,中泰信托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销售“中泰·汇聚 2 号”产品,到2014年的10月底成立时,该产品已销售完毕,并在当年的12月份支付了第一次利息。

  但就在“中泰·汇聚 2 号”成立不久,北大方正和政泉控股的互撕大战由政泉控股率先发难,而且不断升级,一发不可收拾。随后,政泉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即“中泰信托汇聚2号”担保人郭文贵被方正集团披露,早在 “中泰·汇聚 2 号”成立之前的2013年12月份就被公安机关通缉,并滞留境外。随后,媒体对这一情况也进行了报道。

  无界新闻了解,政泉控股、北京盘古、文奇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郭文贵,且根据推介书,文奇公司截至 2013 年底,公司总资产 7.0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99 亿元,负债 5.07 亿元, 资产负债率71.71%。公司为北京盘古的母公司,本身并无实质性业务。也就是说,文奇公司并无能力承担足够的风险。

  中泰信托汇聚2号产品说明书显示,郭文贵除了控制北京盘古大观项目,其名下还持有北京金泉广场项目,以及被称为“中原第一楼”的郑州裕达国贸大厦等房产项目。

  但12月16日,方正集团在官网上公布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裁定书扫描件显示,方正产业控股和北大资源物业分别于11月26日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查封政泉控股名下金泉广场C栋、D栋、E栋、F栋房屋及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冻结财产价值约15亿元 人民币 。

  此外,据政泉控股的公开声明,早在2013年度,政泉控股配合李友等人,将公司评估总值约260亿元(含盘古大观项目)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完成了向方正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融资80亿元的计划。而双方之所以翻脸,就是因为政泉担心方正侵吞融资抵押的资产。

  而方正集团人士在接受无界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证实,政泉控股当时讲是将其全部资产评估作价作为抵押物向方正集团及关联公司融资,其中包括盘古大观项目。

  作为中泰信托抵押物的这42套公寓究竟在不在方正集团融资抵押物评估的260亿元资产中间?8月18日,无界新闻记者就这一问题致电政泉控股公司,一位女士记下问题和记者的联系方式后,表示将有专人与记者联系,但是截至发稿,政泉方面尚未联系记者。

  而在2015年1月30日,盘古大观一天内集中网签了123套房(含公寓、商铺、车库),成交金额高达85.79亿元。3月2日,又被腾讯报道,40套盘古大观精装公寓、38套写字楼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显示“不可售”,以当时成交价计算,被锁定的房源价值约138亿元。“不可售”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开发商拿房子去抵押贷款,不允许出售;另一种指存在违规行为房屋处于被限制状态。

  信托产品资金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保人同为一人,且早已跑路;担保公司又不能足够承担风险;抵押物存在多重风险。“中泰·汇聚 2 号”胎生怪病。

  对于上述郭文贵和北京盘古的质疑、中泰信托在运作“中泰·汇聚 2 号”前是否对融资方及抵押资产已做了详尽的尽职调查等问题,中泰信托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李颖和中泰信托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赵凤英均表示自己不知情,需向公司了解情况。

  确认违约

  2015年6月20日为“中泰·汇聚 2 号”第二次的支付利息日。该信托产品的投资人举报人称,当日我们没有收到利息,之后我们一直和中泰信托与恒天财富要说法,他们给的给的答复是10个工作日内支付,7月初中泰信托告诉我们此项目利息不能支付。

  中泰信托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李颖表示,对于“中泰·汇聚 2 号”项目的违约情况,中泰信托已对外发布公告。记者在其官网上找到了《中泰·汇聚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息披露报告》称,第一顺位抵押权人则在11月5日到北京市朝阳区房管局办理完毕42套公寓的抵押解除手续并已向北京市朝阳区国土局递交了42套公寓对应的分摊国土解押材料,目前受托人已办理完毕抵押物的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

  而中泰信托向无界新闻出具了一份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书显示:2014年12月2日,中泰信托变更为前述42套公寓的土地他项权利人。

  李颖表示:“手续变更完毕后,当这些抵押物需要变现处理时,具有优先受偿权。”她说,这42套公寓的抵押率约三四折,便宜甩卖也能够偿还融资资金。

  李颖和赵凤英告诉无界新闻记者,北京盘古确实已经违约。中泰信托已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谁来埋单?

  事实上,早在产品确认违约前的2014年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就曾经发布文章质疑郭文贵利用“中泰·汇聚 2 号” 骗取公众资金。两天后,中泰信托发布公告称,“报道中涉及我司的内容与我司设立的“中泰·汇聚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说明书内容严重不符,严重歪曲项目运行情况。”并称“将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同时中泰信托还强调“我司本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原则,恪尽职守,履行受托人职责,维护投资者利益。”对此,上述信托投资人并不认可,他们谈到:“中泰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在项目成立之前有责任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产生风险之后应立即重新评估风险并积极进行处置,但事实却是此项目2014年10月成立,方正集团在网络上披露盘古大观老板郭文贵在2013年底就被通缉滞留海外,中泰信托的尽职调查和受托人职责形同虚设。”

  信托投资人还表示,在媒体提示风险的情况下,中泰信托还发公告否认媒体质疑,全力运作“中泰·汇聚 2 号”,关系很暧昧。

  另外,信托投资人还对盘古大观的抵押财产真实性以及实际价值多少提出质疑,并要求中泰信托召开投资者大会,向全体投资者公开如实报告此事。

  信托投资人称,将媒体对政泉控股的报道联系起来判断,“中泰·汇聚 2 号”的抵押物涉及多重风险,想拿回投资款及收益的难度较高。

  李颖说,“我们已去找融资人,看他们有没有还款意愿和能力,融资人表示目前确实资金周转不过来。如果走到抵押资产处置那一步,中泰信托在处置抵押物上还是有法律优势的。”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无界新闻采访时谈到,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案中,从公开信息来看,中泰信托的确涉嫌违背管理职责、违反其受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根据《信托法》第22条之规定起诉信托公司,要求其返还财产或者依法赔偿。

  对于“中泰·汇聚 2 号”善后工作,公司相关人士对无界新闻记者表示,还是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要中泰信托来垫付这10个亿(注:不含利息),压力不小,将会打破中泰信托的布局。

  (应信托投资者要求,已隐去其真实姓名)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