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再为自己“伸冤” 向海信科龙等索赔489亿
- 发布时间:2015-08-18 03:31:45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8月17日,原科龙电器董事长、广东格林柯尔创始人顾雏军召开出狱后的第二场发布会,继续为自己“申冤”。顾雏军说,7月21日,突然收到了佛山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其起诉海信科龙等八被告巨额赔偿的民事诉讼案件被受理。
发布会上,顾雏军对记者提问有问必答,但他强调,自己年事已高,记性不如从前好,希望问题一个一个来。
顾雏军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提出五个诉求,包括驳回海信科龙、江西科龙、广东科龙等八被告的所有执行分配请求;判令八被告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执行款;判令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赔偿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直接经济损失至少为489.61亿元;解除对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等。
其中,顾雏军及格林柯尔所要求的489.61亿元赔偿额包括:199.7亿元,双高效空调专利的侵权损失;150.51亿元,五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损失;139.4亿元,科龙系16个恶意非法诉讼导致银行为了实现债权,强行拍卖他和格林柯尔集团的土地、厂房、房产和设备的损失。
顾雏军说,“我们的证据非常充分,双高效空调专利是我的个人专利,也有专利证书,这没有争议”。因此,他对199.7亿元的专利侵权索赔非常有信心。
7月21日,佛山市中院已经受理了该民事案件。“在这以前,我和广东格林柯尔的财产多次被执行,我多次提出异议,都被拒绝,多次提起诉讼,佛山法院都不受理”,顾雏军在书面材料中写道。
顾雏军于2005年被捕,2008年因虚假注册、挪用资金等罪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2012年,顾雏军提前获释,几天后在北京朝阳区举办新闻发布会喊冤。2013年,顾雏军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案件申诉,最高院于2014年1月将案件发回广东省重审,目前延期7次。
经过多年申诉,广东佛山法院在7月21日受理了顾雏军关于财产执行分配方案异议的民事起诉。
8月17日,海信方面回应新京报称,已获悉法院立案的事实,但接受公民诉讼是法院的义务。海信以往诉顾先生的系列案件事实确凿,证据真实充分,法院判决依法依规。顾先生滥用诉讼权,并发表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之言行,已形成对海信的诋毁,我们保留对其起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