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适房满五年可上市交易 缴纳50%增值收益
- 发布时间:2015-07-03 09:30:4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自7月1日起,深圳市经适房购买满5年可上市交易。据悉,上市交易的深圳市经适房应缴纳50%增值收益,而有限产权性质则不变,全市共涉及1.2万套经适房。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近期,深圳主城区房价普涨30%。在不断飙涨的深圳房价,深圳老百姓们颇多微词。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经适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有政策优惠、对象特定、限定标准和价格、有限产权等特点,有鲜明的社会保障性质。深圳的经适房在面向户籍低收入家庭销售。
然而,对待经济适用房而言,满5年交易增值收益五成只需交给国家。那么,深圳政府评估价格今秋若调,以60平方米房为例,或只缴十余万元。上市交易增值收益部分却要与政府对半分红,这也成为各界议论的焦点。
据了解,深圳市住建局6月30日对外公布,7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凡是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房家庭可向住建部门申请,缴纳50%的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并可以上市交易。
《办法》有效期3年,适用于2008年1月18日以后,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分配的经济适用房。根据《办法》,经济适用房权利人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可向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
记者了解到,《办法》适用于全市1.2万套经济适用房。据深圳市售房中心主任卜立柱介绍,截至2015年6月30日,已配售的市属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购房家庭,涵盖8个项目共4714户,包括桃源村三期2513户、深云村676户、福保110项目599户、福保桂花苑506户、龙翔苑201户、康达苑131户、星海名城六期75户、星海名城五期13户。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应缴纳50%的增值收益[应缴增值收益=(该套住房市场价格-该套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据介绍,增值收益纳入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其市场价格按照申请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计算;申请上市交易的,其市场价格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交易价格计算,若申请人申报的市场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需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增值收益。市场评估价格按照市房地产评估发展机构测算的市场交易价值合理区间下限执行。
另外,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该套住房的市场评估价格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原购买价格的,申请人无需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
深圳市住建局房改处副处长刘轶群表示,制定该办法,目的是落实国家和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明确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的申请条件、程序、应缴纳增值收益的比例等具体事项,依法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等相关活动,以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
深圳市有多位业主表示,目前全家仅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未考虑上市交易,也就不会申请更换红本。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08年购买了桃源村三期一套70多平方米的经适房,当时的购房均价为每平方米5000多元,目前全家还在还房贷,“我们就这一套房,卖了去哪里住呢?”
根据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处理:继承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者符合我市住房困难标准的,可以申请将继承的该套住房的产权份额转移登记至其名下;原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签订满5年的,可以按照《办法》规定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取得该套住房的完全产权或者将该套住房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