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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引领电商发展新常态 创首家信息共享联盟

  • 发布时间:2015-01-22 15:48:0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苏兰  责任编辑:朱苑桢

  图片说明:质检总局1月22日在杭州召开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成立大会。 会议结束后,质检总局领导向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了解电商发展质量等问题。

  记者从刚刚召开的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以下简称信息共享联盟)成立大会上获悉,电商行业普遍存在的“闭店下架不用怕,立马再找下一家”问题有望成为历史。随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的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的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作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共享联盟以中国质量(北京)大会提出的“放管治”三位一体质量工作机制为指导,致力于发挥政府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构建社会多元共治的质量提升工作格局。信息共享联盟的工作机制 充分体现了“共治共赢”的特点,一方面联盟成员包括电子商务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有侧重;另一方面通过各方产品质量信息的互联互通,不仅可以实现电商企业之间的协同配合,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还能为质量监管部门的后续监管工作提供信息助力,更准确地锁定目标,实施精准打击。

  据悉,目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分散在政府监管部门、电子商务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各个单位中。由于这些单位之间缺乏互联互通机制,“信息孤岛”现象突出,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的工作成效。成立信息共享联盟的初衷就是,为政府部门、电子商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搭建一个交流共享的桥梁,提高信息综合利用效率,为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和监管部门预防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提供服务。今后,信息共享联盟将通过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使电子商务企业之间及时交流传递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等内部质量管理信息,最大程度地挤压不良企业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信息共享联盟还将通过政企信息共享机制,使政府监管部门及时获知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及时跟进监督检查。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信息共享联盟为公 益性、非盈利性组织,业务工作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联盟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包括阿里巴巴、京东、中国标准化协会、杭州市电子商务协会、清华大学、中检集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浙江省质监局、上海市质监局、广东省质监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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