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专家:国有工业企业税负为其他企业2.6倍
- 发布时间:2015-01-04 08:49: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孔彬彬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全局,引导国有企业奔着问题、真枪真刀推进改革,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思路之清晰、步伐之稳健、执行之强有力,可以说是前所未有,为今后几年改革开了一个好头。
可以看到,这一年来推进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呈现的新特征是方向越来越坚定、政策越来越精准、步骤越来越扎实、改革步伐越来越协调。必须强调的是,这次改革是在深水区推进的改革,对改革政策的要求非常高,不容许犯颠覆性错误。目前,改革的基本政策和方向已明确,而改革的关键在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当前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是,要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来推进,深入研究政策细节,预研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力提高顶层设计的针对性和政策细节的精准性。
对于众所瞩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界线来制定政策,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宜独资则独资,宜控股则控股,宜参股则参股,不定目标,不搞一刀切,大力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政策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牟取暴利的机会,坚决防止假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名,行减少国有经济比重的错误倾向。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要求,明确区分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区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区分垄断收益和竞争收益,一切非商业性目标国有企业分类,初步分为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两大类,通过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实现分类改革、分类监管。
经济新常态需要新动力,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有企业发展的新动力要靠改革来激活。
下一步推进的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要在搞好顶层设计和操作细节上下大功夫。
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加强分类监管,亟须尽快建立对国有企业的分类考核科学评价体系,切实解决考核中存在的过于重视当期利润、中长期考核激励不足、考核标准“一刀切”、董事会考核权不足等问题。有一组数据,2014年1~11月,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业每100元营业收入纳税率,国有工业企业纳税率为8.53元,私人企业纳税率为3.02元,外资企业纳税率为3.03元,国有工业企业税负为其他企业的2.6倍,那么如何建立客观评价体系?如何完善公平竞争政策?这些都是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
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在以下几方面达成共识:中央企业总部最好保持国有独资,对绝大多数重要国有企业,政府要保留51%以上控制权;混合所有制优先考虑包括社保基金、保险基金等公众基金,优先中国投资者;搞混合制出售的国有股权收入,必须用于发展国有经济的新投入,不能吃光分净;混合所有制要一企一策,不刮风、不搞倒计时、不搞运动,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混合所有制操作,优先鼓励IPO上市发行进行混合,必须进场交易、竞价交易,禁止协议出售。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严格操作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楚序平 为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