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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执法利器不能卷刃 数据造假露头就打

  • 发布时间:2015-06-15 16:09: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郭薇  责任编辑:吴起龙

王天田制图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近日公布了7起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人被行政拘留的典型案件。就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执法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环境保护部组织建设了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各级环保部门建成了300多个监控中心,对超过一万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实施了监控,初步形成了部、省、市三级上下联通、纵向延伸、横向共享的环保物联网体系。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经显示出环境执法利器的威力。据记者了解,重庆市环保局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仅2014年就对175起超标排污行为共处罚款2337万元;山西省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可以对违法排污单位实施警告,直至直接切断违法单位的生产电源,2014年辽宁省对144起超标排污行为共处罚款1345万元;2014年河南省启动省级超标预警响应150多次,督促当地处理的110起,河南省环保厅立案查处40多起,处罚金额 达300余万元,洛阳市共发出超标预警单2300余份,立案180余起,处罚金额 达800余万元。同时,在排污收费、总量减排核查、环保电价补贴等管理工作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也得到了全面应用。

  另外,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民间环保组织开发的手机APP“蔚蓝地图”上发布的排污企业实时排放数据,就来自地方环保部门按环境保护部规定公开发布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

  这位负责人指出,随着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也暴露出不少监控数据失真的问题。数据失真不仅造成了执法的误判,使违法企业逃避了处罚,还严重损害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媒体对此多有披露,这一问题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要求环保部门严打数据作假。环境保护部领导直接部署组织了多次针对数据失真的专项检查,这次集中公布的典型案例就是近期各地检查的结果。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2014年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

  2014年8月~10月,各级环保部门共对10809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1044家,占全部被查企业的9.6%,这其中大部分问题是由于建设和运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故意人为弄虚作假的只有22家, 占极少数。总体看,绝大多数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较正常,不存在大范围造假的问题。

  应记者要求,这位负责人对数据失真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一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一个涉及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网络信息等多方面技术的组合,系统性很强,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数据失真。二是作为新型的环境监管手段,法规、技术规范有一个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过程,建设、运行管理的不规范很容易造成数据失真,也给弄虚作假留下了漏洞。三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由于财政资金不足,很多地方大多采取排污单位出资为主、财政资金适当补助的方式建设和运行自动监控系统。而排污企业认为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既花钱又受约束,不配合安装,或者装了不用、用了不管,甚至人为破坏、弄虚作假,而设备供应商和系统集成、运营维护的厂商出于自身利益,往往选择配合出资企业造假。四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专业性强,但目前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环境监管人员不足,监管能力相对薄弱。

  他强调,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定位问题。在现阶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意识差、诚信缺失、企业守法还不是常态的情况下,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要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定位问题。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首先是强化现场环境监管的手段和工具,应当由环保部门运行管理,就像交管部门在路口安装摄像头抓交通违法一样,如果将污染源自动监控与企业自行监测义务混为一谈,就像让司机拿行车记录器告诉交警自己闯红灯了一样可笑,不可能达到监管目的,从法理上也说不通。

  为了让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这个执法利器不卷刃,下一步,环保部门一方面将以国务院确定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为抓手,加强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完善落实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继续以《环境保护法》和公安环保联动机制为武器,严厉打击人为弄虚作假,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伙同弄虚作假的运维公司等连带责任,建立负面清单,让造假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清除出运维市场。

  最后,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环保部门欢迎知情人举报弄虚作假的详细线索,请社会各界协助支持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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