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年内已有两次房贷者不能贷款购房
- 发布时间:2016-03-25 11:42:53 来源:深圳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深圳楼市调控再迈新步子。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并于本月28日起执行,这意味着深圳收紧房贷的信号越来越明显。
决议解读
两年内已有两次贷款应拒绝受理
首先,要了解的是,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的业务指导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办公地点也在人行深圳中心支行。这份文件的第一页也清楚地写道:“为响应人民银行倡议”制定这份决议。因此,文件对深圳的金融机构具有约束力。
通知原文写道:2015年来,深圳市房价快速上涨,住房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有所积累。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于近期出台了提高二手房交易计税参考价、增加土地供应等调整措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也多次召开会议,提示各成员单位加强住房信贷风险控制。为响应人民银行倡议,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附件)。
记者在这份决议中注意到,其中有一条直接申明,“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此外,针对部分人为了买房假离婚的现象,决议也规定,要“认真核实购房人的婚姻状况”。
专家观点
抑制过度投机 主要针对加杠杆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政策咨询委员会秘书长陈蔼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存在有投资者加杠杆贷款购房的问题,房价调控从房贷领域入手是很精准的实施办法,这些决议都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
根据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了解,深圳“首付贷”加杠杆的存量规模大致在25亿~30亿元。陈蔼贫认为,深圳房价暴涨便是加杠杆的结果。应该加强对贷款的控制,警惕杠杆效应带来的风险,抑制投机炒房行为。
业內声音
中等利空 对高价盘郊区盘具杀伤力
有业內人士认为,此举跟此前叫停首付贷、众筹炒房相比,这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利空。其中第七条有刚性约束力,对于炒房客打击力度非常大。其次,对于高价盘、郊区盘也颇具杀伤力。其力度可以跟4月1日深圳上调二手房交易评估价相比,但力度比起直接提高首付成数和限制优惠利率仍显偏弱。
新闻延伸
收紧信号
1.合理把握住房贷款规模。
2.避免无序的价格竞争。(指“贷款利率”)
3.严格控制“首付贷”。(P2P、小贷公司的首付款禁止、禁止消费贷或信用贷抵扣首付款)
4.认真核实购房人的婚姻状况。
5.加强购房人偿债能力审查。(严格落实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50%的要求)
6.实行差别化的住房贷款条件。(对总价高于2000万元的多类高端楼盘,严格确定首付比例和利率)
7.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
8.严格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监管,在银行监管比例不得低于房产总价的22%。
9.严禁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转存第三方个人银行账戶。
营改增
●销售不动产税率11%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