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部分市县最高可贷70万
- 发布时间:2015-05-07 15:14:0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少雷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精神要求以及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海南省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海南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四市县买房,职工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70万元。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的范围是夫妻双方共同在海南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四市县购房,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在海南其他市县购房或者职工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保持50万元不变。
据介绍,按照国家相关部门住房公积金要进一步降低门槛,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精神,海南省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确定不同类型住房贷款额度并及时调整。
今日,海南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金融及公积金对购房的支持力度。除购买度假别墅外,各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申请贷款,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基准利率,并应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贷款利率。推动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体制,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鼓励保险业资金投资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和养生、医疗等健康服务产业。
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在海南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等资料,向海南省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办法由省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程序确定。积极发展购房组合贷款业务,并由经办银行给予贷款职工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