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住房开发商今后可公开出售弃选房源
- 发布时间:2014-12-06 07:31: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马巾坷
“根据市住建委的通告,对于自住房弃选房源,开发商将统一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公开销售。公开销售的自住房,除了不再摇号外,购房资格审核、选房公证以及购买后的产权登记、再上市等问题,均按现有自住房政策执行。”
本报讯(记者 范辉)昨日,住建委网站发布公告,包括富力·惠兰美居项目自住型商品住房进行二次选房。如果二次选房仍然无法清盘,剩余自住房将面向社会公众销售,但监管政策参照自住房标准。符合北京市限购政策的家庭以及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均可自愿购买。
根据公告,富力·惠兰美居项目将在2014年12月14日,在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富力会(双井富力城)进行申购家庭集中二次选房活动。截止到2014年12月2日,已签约房源2545套,认购未签约22套,剩余可售房源750套(两居266套、三居484套)。
届时,只要申请过该项目的家庭均可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再次申请,也就是说之前弃购该项目的家庭有了二次选房的机会。选房顺序由第一次摇号中签客户按第一次摇号顺序进行选房(按优先和非优先摇号顺序选房)。
除了惠兰美居项目,中国铁建·顺新嘉苑自住型商品住房、住总正华新国展满庭芳项目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也将进行二次选房。初步统计,目前共有自住房剩余房源1800余套。这些自住房打发不出去,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地理位置偏远,户型不合理,也有购房人经济承受能力的原因。
根据住建委的通告,对于这些剩余自住房,开发商将统一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公开销售,不再统一安排摇号,也不再区分优先与非优先家庭。公开销售的自住房,除了不再摇号外,购房资格审核、选房公证以及购买后的产权登记、再上市等问题,均按现有自住房政策执行。
按照自住房的相关规定,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五年后转让的,要按与同地段商品房价差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考虑到这么多限制,以及考虑到剩余自住房的户型、楼层相对较差,购房人是否去凑这个热闹,仍然需要谨慎考虑。
如今北京已有30余个自住房项目入市,自住型商品房逐渐划分成了“冰火”两重天。火热的项目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或是较为完善的配套,或是口碑营销的基础,顺利达到了售罄的目标。有的项目甚至两天、一天、半天内就宣告售罄。但一些位置较偏僻、配套还未完善,且户型价格又不尽如人意的项目,关注度急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