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降低申请门槛 宁波尚未出台相关细则
- 发布时间:2014-10-15 13:44:00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晶
前天,临近上班族们下班之际,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同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消息一出,本地上班族小应致电钱江晚报记者询问宁波的具体情况。昨天,钱江晚报记者咨询了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
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相关细则尚未出台,但根据国家新政,再对照宁波当前的执行情况,接下去可能有所调整。
当前,宁波市区贷款发放率低于85%,但北仑、象山等地已超过85%。市区首套房贷款额度会不会提高、提高多少,尚待细则出台。
据了解,宁波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80万元(按家庭计算)。新近出台的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政策已经明确,在符合贷款有关规定前提下,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行额度上上浮20%。
另一项内容,为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新政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也就是说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宁波方面,异地转移接续其实一直在执行,职工在非本大市范围缴存的公积金,只要办理转移手续,宁波是接手的。而异地互认,大市范围内各县(市)区之间早已经实行。
对比新政指出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贷款这一条,宁波现行的政策是,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而宁波10月9日刚出台的《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则明确,高校毕业生完成相应审核后,连续缴存3个月就可办理贷款了。
至于新政所提及的降低公积金贷款的各项中间费用的说明,一名秦姓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要求减免的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宁波之前早已取消,所以这些费用并不涉及。”
面对新政策,不少业界预计或可释放一部分购房需求。但对宁波楼市成交影响到底有多大,有业内称:“有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及可申请商贷的购房者面广,因此该政策对楼市的拉动效果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