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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加码 京津冀严查劣质煤

  • 发布时间:2015-11-25 10:14:37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起龙

  “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散煤煤质管控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如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将对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产生不利影响。”环保部近日如是表示。

  11月23日起,北京市环保局联合市质监局、市新农办等部门对全市煤炭加工、销售、重点用煤单位及无照售煤散商的煤质情况,进行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拳打击销售劣质煤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天津、河北等地区也在积极开展煤炭质量监管工作。

  对此,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京津冀地区劣质煤的问题比较突出,涉及到成本、优质煤供给能力等问题,尤其是河北、天津等地区的问题较为严重。

  北京开展煤质专项执法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2015年,北京市农村地区计划减煤换煤量为183万吨,实现优质燃煤基本覆盖。今年,全市14个区县共确定了29家加工生产及供应优质燃煤企业。截至11月19日,全市质监部门共组织对燃煤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单位监督抽查2341批次,合格率96.3%;市新农办组织乡(镇)委托市质监部门对外地加工直接配送入户的煤质检测948个样品,样品合格率为87.34%,对不合格的全部召回。

  北京市环保局称,优质煤市场目前仍表现为竞争力不足,劣质散煤销售监管难度大,煤质监控形势不容乐观,部分燃煤加工企业粉尘污染控制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

  实际上,前不久环保部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核心区散煤洁净化工作督查情况时就曾指出,在不考虑挥发分指标的情况下,本次抽检煤样中,北京市超标率为22.2%。同时,北京市丰台区金泰集团有限公司煤场煤炭销售点在售散煤全硫均超过1.5%。

  北京市环保局指出,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煤质专项执法行动,包括:对担负农村地区“换煤”任务的煤炭加工、销售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全市重点用煤单位的煤质情况进行抽查;打击无照售煤散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或移交当地政府进行取缔。

  天津河北强化处罚力度

  从此前环保部通报的核心区散煤洁净化工作督查情况来看,最大的问题不在北京,而在天津、河北。

  据了解,在不考虑挥发分指标的情况下,环保部抽检煤样中,天津市超标率为26.7%;河北省4市平均超标率为37.5%。其中,唐山市30批煤样中,全硫超标14批、灰分超标9批,煤质超标比例高达56.7%,超标比例在河北省4市中最高。

  近日,天津市环保局也公布了10月份及11月上旬燃煤单位炉前煤(冬储煤)煤质抽查超标名单,美保林色彩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瑞成热力有限公司、天津鑫泰供热有限公司等8家用煤单位,全硫和灰分两项指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

  当地已向超标企业下达处罚和限期整改通知,并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超标企业从严处罚。天津市环保局强调,进一步严格煤质监督检查,加大抽查频次和覆盖面,自11月1日起,每半个月向社会公布炉前煤抽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并对超标企业依法处罚。

  今年10月,唐山市散煤治理电视电话调度会上,唐山市政府特邀咨询辛志纯指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场散煤销售大排查行动,对无证无照非法煤炭经营点要坚决取缔,对销售不合格煤炭的经营者要依法依规治理,对用煤单位要进行煤质检验,坚决杜绝劣质煤炭流向市场。

  马军认为,劣质煤的使用问题,一方面是涉及到用煤成本,一方面也涉及到优质煤的供给问题,一旦优质煤供给不足,劣质煤也就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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