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委念起乘用车油耗“紧箍咒”
- 发布时间:2014-10-21 09:35:44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陈晶
2015年我国生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要降至6.9升/百公里,这是10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要求的。通知要求有关企业要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实施工作。
近两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引导、鼓励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汽车市场发展面临巨大的节能减排压力,为进一步推动行业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加大产品结构调整,采取切实措施降低汽车产品油耗,经组织行业企业专家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4年5月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
根据工信部9月24日发布的2013年度各企业生产/进口乘用车产品数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实际值、达标及排名等情况显示,2013年中国关境内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乘用车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100公里。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中,有58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2013年度目标值要求,有27家没有达到要求,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23升/100公里;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中,有13家企业达到要求,13家企业没有达到要求,进口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100公里。
通知要求,将对2015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
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采取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 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直至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即如果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得到改善并能达标,下一年度可以受理综合工况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暂不办理不达标企业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直至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即从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的下一年度开始办理其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
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纳入投资项目审查。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应提交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划,不能达标的需进行方案调整。目的是提醒企业提前做好车型开发计划。
对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业,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将加强监管。不达标企业需递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计划承诺书,提出具体的年度改善目标、改进措施等,包括对现有的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
据悉,通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