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拟年底前实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
- 发布时间:2014-10-15 20:0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晶
15日上午,《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听证会在长沙召开,共有19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听证会,符合法定人数。该实施办法拟于2014年底以前正式实施。
听证会上,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湖南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针对湖南天然气资源稀缺情况,为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运用价格杠杆调控促进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促进两型社会建设,拟在全省通管道天然气的市实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管理。
为合理确定湖南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分档气量,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8个市中抽样调查了长沙、岳阳、常德市和汉寿县、醴陵市,直接从各城市燃气公司缴费系统数据库中抽取了所有普表用户用气量数据,共82113户(剔除14022户年用气量小于60方的非正常用户后,实际有效用气户68091户),从抽样调查情况看,2012-2013年,按照国家规定,第二档用气量覆盖区域80%用户对应的年用气量为300-320立方米之间,第三档用气量覆盖区域95%用户对应的年用气量为500-550立方米之间。
根据抽样调查,《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拟定:第一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7.18%居民家庭;第二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6.79%;第三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占3.21%。
而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以长沙为例,即每立方米2.45元;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以长沙为例,即每立方2.94元;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以长沙为例,即3.68元。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
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就上述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与会的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为了缓解湖南冬季供气不足的矛盾,实施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符合国家政策和两型社会建设的需要。19名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原则同意在全省实行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管理。
同时,听证会参加人也结合各自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有的听证参加人希望能将目前方案中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其超过第一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一档气价。有的提出对多人口家庭,参照上海做法,准许申请增加适当气量。有的表示赞同实施阶梯气价,但应对用气分档进行合理调整。有的提出要关注非本地居民用气问题,要注意气、电、煤之间热能的平衡关系,绝不能让居民再回到用煤的时代。有的听证参加人建议在目前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低收入家庭免收气量;阶梯气价的计量应该考虑家庭人口数的差异,以人均用气量为基数,对家庭人口的认定,仅以户口本为依据有所欠缺,暂居证等有效证件也应作为依据。
此外,还有的建议适当提高部分特殊用户用气价格。有的提出要规范价差收入的使用并加强监督,建议拿出一部分用于提高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额度。有的提出对阶梯气价的管理,可以适当借鉴阶梯电价的模式,充分考虑湖南尚未实行集中供暖的实际,实行季节性气价。还有的希望燃气企业继续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保证居民用气稳定和安全等等。一些经营者代表在会上表示,一定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负责人也表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管理后增加的价差收入,拟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LNG(液化天然气)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和用于弥补“户表”改造经费不足。
听证会主持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湖南省发改委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充分考虑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建议方案,并连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一同呈报国家发改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相关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及理由,将适时通过网络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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