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进口权管理办法即将下发 地炼将获正名
- 发布时间:2014-09-16 08:42:0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马巾坷
广汇能源日前获得20万吨原油进口资质,被视为民营企业打破三桶油进口垄断的第一步。随着油改深入,原油进口权向民企开放渐行渐进。上证报记者从多个消息源独家获悉,发改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毕,即将下发,目前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复。
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透露,标准文件近期已经制定完成,对配套处理能力、油品质量、能耗、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有相应规定。该人士称,即使正式开放申请,也是循序渐进的,第一批最多批8家左右。
国家能源局内部人士也介绍,发改委此次制定产业政策主要是为地炼正名,长期以来受油源限制地方炼厂进口低劣的燃料油进行加工,处于监管真空地带,“制定相应标准是给地方炼油企业合法的地位,充分利用产能。不过企业也必须为之前的违规行为付出代价,淘汰落后产能,先罚款,后正名。”他说。
上证报记者进一步获悉,早在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就向各省下发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进口原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企业配合单套炼化产能200万吨以上。不过,据前述能源局内部人士透露,该方案因各方意见较大,没能最后落地,正式方案也是在此基础上修改制定。
去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中国石化工业联合会等多部门共同开展了地炼行业摸底调查,为出台标准文件做准备。调查显示,我国炼化产能过剩严重,在国有炼化基地不断扩产的冲击下,地方炼厂开工率长期仅三成,在拿不到原油的情况下只能进口燃料油作为炼化原料,既污染环境,炼出的成品油质量也不高,部分企业加氢装置不过关。大宗商品资讯提供商安迅思对山东多地20余家地方炼厂的调查显示,其原油一次加工能力高达7300万吨。安迅思油品产业链分析师张叶青表示,广汇因海外有权益产量率先获得资质是特事特办,地炼企业解决油源问题仍迫在眉睫。
长江证券化工行业分析师张翔亦在报告中表示,“中石油人员负担重,炼油厂盈利很难,地炼普遍具有盈利能力。国内零售市场有待产品的规范化,加强对地炼油品质量的监管,实际上国外在质量有严格监督的情况下,市场化程度很高。”有消息称,原油加工能力1150万吨/年的东明石化将最有可能率先获得原油使用权。
事实上,地炼企业打破垄断还需跨过一道坎,即此前规定非公营买卖原油进口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当地炼厂。早在广汇能源的原油进口资质获批之前,公司高管就对上证报记者透露,主管部门意图放松对这一部分的管制,真正盘活地方炼厂的油源资源。果不其然,广汇8月底的公告明确指出,公司获得的2014年20万吨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可根据市场情况卖给符合产业政策的炼油企业。
即将下发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指出,国家鼓励有实力的民企特别是下游产业的民企,按照行业准入要求参与石化产业重组改造和基地建设,自主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拓展产业链。种种迹象表明,民企参与在扩大,地炼遭遇的油源瓶颈有望逐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