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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招标出让页岩气合同期满 两家探矿权人受处置

  • 发布时间:2014-11-03 17:20:2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陈晶

  国土资源部今天在官网发布公告,对两家未按页岩气探矿权出让合同履约的企业进行罚金和核减勘探面积的处置。

  此次被处置的探矿权人分别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表示,两家公司虽未完成合同承诺投入,但远超法定最低勘查投入。

  三年前,国土资源部首次通过招标方式,首次将两个页岩气区块“渝黔南川页岩气勘查”和“渝黔湘秀山页岩气勘查”出让,合同期限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三年。

  公告称,经督察,三年勘查期内“南川区块”完成勘查投入4.3亿元,为承诺投入的73%、“秀山区块”完成勘查投入1.3亿元,为承诺投入的51%。

  依据合同约定,两家公司按未完成承诺勘查投入的比例已缴纳了违约金,其中“南川区块”797.98万元,“秀山区块”603.55万元。同时,按未完成比例核减相应区块的积,“南川区块”核减面积593.44平方千米,“秀山区块”核减面积994.15平方千米。

  国土资源部相关人士强调,将继续探索完善油气探矿权出让、监管制度和退出机制,营造更加公平、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油气勘查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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