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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反诉广药集团 被最高院终审驳回

  • 发布时间:2015-11-10 08:35:31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黎宇文  责任编辑:吴起龙

  11月9日晚,白云山发布公告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驳回6家加多宝公司针对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反诉广药集团的请求,维持早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

  事件追溯至2014年5月,广药集团提起《民事起诉状》,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加多宝在全国的6家公司均为被告对象。今年2月,广药集团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得到广东高院受理。

  随后,6家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6家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

  2015年5月,广东省高院做出裁决:包括广东省加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加多宝企业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随后,6家加多宝又向最高院提出反诉请求。10月27日,最高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自2012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广药与加多宝之间针对商标广告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商品装潢权侵权等问题的诉讼案件已多达十余起,根据目前的案件审理情况,加多宝方面累计被判赔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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