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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世立谢小青二度高院对质 一场官司打了六年

  • 发布时间:2015-10-14 07:40:08  来源:新京报  作者:赵嘉妮  责任编辑:李春晖

兰世立 东星集团总裁。

谢小青 融众集团董事长。

  10月13日,经历了牢狱之灾的原湖北首富兰世立,其拥有的东星集团与融众公司的股权纠纷案于最高人民法院再度开庭。这一官司曾被最高法院发回湖北重审,且打了六年仍在继续,纠纷标的可以算是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出狱后最重要的资产之一。

  股权受让方仍未出席

  在兰世立出狱两年以后,融众股权纠纷案于昨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此案的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昨日均参加庭审。这是继去年此案在湖北高院重审后,兰世立与谢小青的再度对簿公堂。但是其他两位被上诉人,本案争议的核心之一,“股权受让自然人”李军、杨嫚仍未出现,仍由代理律师出庭。这是本案第四次公开审理。

  东星集团与融众集团的纠纷核心为原东星集团旗下东盛房地产公司的股权归属。

  2008年7月,东星在将东盛房地产委托融众经营3个月后,以3.15亿元将东盛房地产100%股权转让给两名自然人李军和杨嫚。

  昨日,东星方面称,股权实际控制方仍为融众,对方在支付8550万元后未再支付,属于根本性违约。东星认为融众违约,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公司股权和公司财产,交还全部印鉴、执照、证书、文件。

  东星和兰世立一方认为,谢小青所在的融众集团属于非法放高利贷的公司,并以“股权过户质押”的方式等,提高收回本金和高息的安全性,控制交易对象。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东星曾向融众借款以渡过难关,借款后的“股权转让”亦是属于“质押”,并不是实际的转让。

  被上诉人李军、杨嫚、谢小青、融众均认为,己方未曾违约,股权转让是真实的,并非为借款“质押”,而是兰世立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隐瞒债务、房产未售面积和资产状况等。除了上述8550万元,还支付了债务等,这些债务应算作转让款,因此,己方已经完成全部转让款的支付,股权转让合法有效。

  一场官司打了六年

  自2009年东星破产、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入狱至今,东星融众股权案已纠缠超过6年的时间。

  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爆发,有“经济晴雨表”之称的航空业首当其冲。作为民营航空代表人物的兰世立,心血凝结而成的东星航空危机四伏。为挽救航空公司,兰世立用房产业务进行融资,进而导致了上述一系列纠纷的发生。

  此案于2009年6月一审立案,2012年5月,一审判决东星败诉。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8月裁定,一审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去年3月,湖北高院再审,8月宣布维持原判。截至昨日,已经是第“四审”,也是把官司再度“打到”了最高法院。

  昨日,双方除了当事人兰世立和谢小青外,各有四名律师坐镇,为律师和当事人设置的桌子已经坐不下。辩论中,双方也十分激烈,审判长多次强调法庭秩序,强行停止发言。

  本案双方昨日进行了陈述、辩论等环节后,并未当庭宣判,审判长表示,希望双方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好好考虑是否接受和解。这一件打了六年的官司,何时会有最终的结果,仍未可知。

  - 大事记

  2008年1月至4月

  东星为度过危机,向武汉融众公司借款。

  2008年7月

  东星以3.15亿元转让东盛房地产100%股权,但受让方由融众变为李军和杨嫚。东星称,东盛股权实际控制方仍为融众。

  2009年6月

  东星认为融众违约,请求返还股权。东星诉融众一审立案。

  2010年4月

  因逃避追缴所欠税款,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处兰世立有期徒刑4年。

  2012年5月

  湖北高院一审判决东星败诉。随后,兰世立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8月7日

  兰世立出狱。

  2013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发回重审。

  2014年8月18日

  东星、融众通知对外告知,湖北高院维持原判。此后,兰世立及东星决定再次上诉。

  2015年10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再度开庭。

  - 对话

  兰世立:

  反腐使自己有信心获公正判决

  在外人看来,兰世立性格高调张扬,人生轨迹更充满波澜起伏,湖北首富、经历牢狱之灾、一个官司打了六年之久,都是他人生的一个个组成部分。出狱两年后,兰世立正在进行着他的第二次创业。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兰世立表示,反腐行动使自己更有信心得到公正判决。对于自己的二度创业之旅,他表示,目前正在从事旅游产品开发,未来将尝试颠覆旅游行业。

  反腐对经商者更有利

  新京报:先谈谈纠纷本身吧。这个官司打了六年,现在又打到最高法院,这次会有什么不同吗?

  兰世立:其实就是借钱还钱的案子,用8000万元拿走我的将近16亿元资产。六年纠纷,从湖北高院到最高法院,再发回湖北重审,再到最高法院。证据方面和诉讼焦点没有什么新的变化,但是还是很有信心(胜诉)。因为反腐的缘故,这次更有信心得到公正判决。

  新京报:你提到反腐,这对你有什么影响?

  兰世立:现在的反腐,会对经商者更好,权力机构不敢寻租了。这两年的反腐,司法系统有人被抓,比较普遍。反腐以后,人为干预审判的可能性会变得比较低。

  新京报:之前,国航把东星航空收走,对你打击很大。现在又开始新一轮国企改革,民营资本会不会更艰难?

  兰世立:国企不赚钱,现在要民营参股,但是参股之后,谁说了算是个问题。

  再创业,要颠覆旅游行业

  新京报:去年9月25日,你正式宣布复出,表示再一次创业要瞄准旅游全产业链。这一年的二次创业,情况如何?

  兰世立:东星跟万科、跟优米都将全面合作,从事旅游产品开发。这一年我们大概有五个亿的收入,主要是出境跟团游。未来要做颠覆旅游行业的事情。

  新京报:怎么颠覆?旅游竞争已经很激烈了,还会有蓝海吗?

  兰世立:现在国内的旅游行业还是散兵游勇,中国旅游还是缺乏大企业,有资源、产业链的企业。

  无论传统企业,还是BAT,都看好旅游业的前景。每个人每年都想玩两次,所以市场够大,政策也鼓励,但是缺乏一个大企业。任何一个行业,都需要有实力的企业去引导,否则做不起来。

  新京报:国内旅游也不乏携程这样的巨头,你所说的缺乏大企业是什么意思?

  兰世立:中国的旅游,还没有航母级的巨头。只做中介服务是做不大的。

  新京报:那你的创业资金从哪里来?

  兰世立:刚出来时我是两手空空。但很多以前的企业家朋友包括资金在内的支持,成为了我再次创业的原始资本。

  现在的资产规模已经恢复到相当的水平,具体数字还不方便透露。我认为,做旅游,一定要在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景区等产业链上,至少控制一个很重要的产业资源。

  如果大家都是代理人,你也做,我也做,我砸钱,就可以分分钟把你干掉,因为依靠的资源是一样的。没有资源,就没有竞争力。而且,旅游最重要的市场是中产阶级,既有消费能力,又有消费需求。我们也要重点开发这个领域,与万科的合作,就是针对他们的中产阶级业主。

  新京报:但是大家都说,现在对于创业来说,是资本寒冬。

  兰世立:借钱难,投钱也难,整个中国甚至世界的经济环境不景气,老百姓的存款不敢借、不敢投,而且中国没有成熟的投资退出机制,存款用不到实体上去,钱的效率低。

  但是,往往大环境不好的时候,就是机会,傻子都能赚钱的不是好时代。

  新京报:在当下的创业大潮中,你觉得,企业家创业最需要什么?

  兰世立:中国企业家仍然没有享有合适的地位。当企业家没有地位,企业不被重视,就会产生短期行为,没有人会做长期的投资。

  从创业来讲,企业家往往做最好的希望,却缺乏最坏的打算。一个好项目,刚刚融到资,就坐飞机头等舱,住五星级饭店,疯狂砸钱。但是,不赚钱的生意就是耍流氓,任何人创业赚钱是根本,而不是以融资为目的。

  另外,就是不要怕失败,失败只是一次经历。如果最坏都能承受,就可以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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