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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鼓IPO疑点重重:涉虚增收入 信托疑曲线持股

  • 发布时间:2015-06-23 09:55:3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吴起龙

  IPO审核提速之下,苦苦期盼敲开资本市场大门的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沈鼓集团”)却迟滞不前。自去年底更新招股说明书之后,沈鼓集团就一直未有消息传出。

  近年来,沈鼓集团的业绩连续下滑,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由2011年的2.98亿元大幅下滑至1.18亿元,而2014年上半年该数字更是仅有0.3亿元。

  时代周报记者进一步分析其财务数据发现,沈鼓集团最近三年来有数十亿的营业收入不知去向。“企业每年流入的现金,加上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增加额之和,应该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大致相等。而沈鼓集团的这两项数据却相差甚远。”原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肖新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沈鼓集团2012年的收入现金与应收款项之和,相比含税营收减少了18.39亿元;2013年也有17.09亿元的缺口,2014年两者同样有着6.15亿元的差额。

  另外,在证监会不允许公司IPO前信托计划持股的情况下,中航信托疑似在沈鼓集团IPO前夕曲线入股。招股书显示,中航信托在2011年4月受让建银金辰持有的沈鼓集团的股权收益。若中航信托算作实际股东,则实际股东必定超过200人的上限,这是否会对其上市进程造成障碍仍未可知。

  涉嫌虚增收入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营业收入在报表中会通过两种形式体现:一是以现金形式获得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二是体现在日后陆续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中。因此,企业每年收获的现金加上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增加额之和,应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大致相等,而沈鼓集团则不然。

  以2012年为例,沈鼓集团当年的营业收入为69.88亿元,不含17%的销项税。由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都为含税款项,为了便于计算,沈鼓集团的营收加上17%的销项税后,含税营业收入为81.76亿元。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除了当期营业实现的现金收入之外,还包括预收款项的增加部分及应收款项的减少部分。

  沈鼓集团2012年的现金流量表显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1.69亿元,去除预收款项中较2011年增加的3.09亿元之后,营业收到的现金为48.60亿元。

  同时,沈鼓集团2012年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相比2011年分别增加了约8.07亿元和1亿元。由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已经计提坏账,因此可以算出,2012年沈鼓集团计提5.70亿元坏账之前的应收款项总和为14.77亿元。

  那么问题来了,沈鼓集团2012年收到的现金及应收款项之和仅为63.37亿元,与81.76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相差了18.39亿元。

  2013年,沈鼓集团69.66亿元的营收对应的含税营收为81.5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47.67亿元,而预收款项较2012年增加了1.76亿元。由此可算得,沈鼓集团当年营业现金收入为45.91亿元。

  同年,沈鼓集团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较2012年分别增加了9.13亿元和2.33亿元,加上2013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金额7.05亿元,应收款项的金额约为18.51亿元。加上45.91亿元的营业现金收入,两者之和为64.42亿元,与81.51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相比再次减少了17.09亿元。

  通过同样的方法测算,2014年上半年的应收款项增额及营收现金流入之和,与同期是含税营业收入也存在着6.15亿元的差额。

  沈鼓集团的采购数据也疑点重重。

  招股书显示,沈鼓集团2011-2014年6月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1.67亿元、9.82亿元、14.93亿元和5.02亿元,占采购总额之比分别为26.75%、22.11%、23.65%和20.78%。可以算出,2012-2014年6月的采购总额分别为43.61亿元、44.42亿元、64.14亿元和24.16亿元,总计131.71亿元。

  而沈鼓集团在这期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总额仅为71.31亿元;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增加额仅为21.59亿元和0.06亿元;三者之和仅为92.96亿元,相比131.71亿元的总采购款,同样有38.75亿元不翼而飞。

  信托曲线持股?

  IPO前信托持股历来都是极具争议的话题。证监会曾明确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信托计划持股的,必须进行清理,否则不予放行。

  河北俱实律师事务所投融资律师周永信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信托计划作为主体做股权投资IPO 存在障碍的原因很复杂。一是信托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违反证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二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相关情况保密,这与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原则有冲突;三是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

  沈鼓集团在招股书中明确称,公司无信托持股。与此同时,招股书中却又存在中航信托借建银金辰享有沈鼓集团股权收益的相关表述。

  招股书披露,中航信托于2011年4月22日成立期限为 60 个月的“中航信托·天启 110 号财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查询信托产品)”,并使用该信托计划的募集资金受让建银金辰所持沈鼓集团的股份所对应的股权收益权,双方于 2011年 3 月 31 日签署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转让款 5250 万元于 2011 年 4 月支付完毕。

  肖新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建银金辰把所持的沈鼓集团股权有关的所有收益转让给中航信托,中航信托为受益人,“但是,目前监管层对这种形式,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不过,一个信托计划通常由几百人投资,这或许变相使得沈鼓集团企业上市前的股东人数超过200人。”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沈鼓集团共有铁西国资公司、苏永强等 136 名自然人及光大金控、广州博盛等14家投资机构等共151家股东。

  时代周报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沈鼓集团董秘办,沈鼓集团以董秘出差为由,未给予回应。

  净利连年下滑

  不仅涉嫌虚构收入,沈鼓集团在近年还遭遇了业绩不振而营业成本却大幅上升的窘境。

  报告期内,沈鼓集团营收从2011 年的 66.56亿元增至 2013 年的 69.6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 2.30%。同期,沈鼓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分别为2.98亿元、2.34亿元和 1.18亿元,同比大幅下滑。

  进入2014年,沈鼓集团依然未能扼住下滑的势头。2014年上半年,沈鼓集团营收为 32.5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仅有0.3亿元。

  净利急剧下降的同时,沈鼓集团的成本费用却在快速增长。

  2011-2013年,沈鼓集团的成本费用从10.10亿元增至14.58亿元。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增长了28.15%、50.68%和49.74%,增长可谓迅猛。

  招股书显示,沈鼓集团的业务涵盖通用机械制造业的风机、压缩机和泵三个子行业。2013年,在沈鼓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中,透平式压缩机占比71%,服务及配件占比11%,往复式压缩机占比9%,其他透平机械占比5%,泵类占比4%。

  总体来看,沈鼓集团产品毛利率较低。

  2011-2014年1-6月,沈鼓集团的毛利率分别为23.21%、25.87%、27.33%和27.68%,尽管总体逐年提高,但毛利率水平依然较低。以透平式压缩机为例,沈鼓集团与陕鼓动力(601369.SH)虽同处于该领域,但是陕鼓动力的毛利率要比沈鼓集团高得多。

  2011-2013年,陕鼓动力的毛利率分别为33.64%、35.49%和30.51%;而相比之下,沈鼓集团的该项数字仅为23.44%、24.87%和25.67%。

  对此,陕鼓动力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沈鼓集团与陕鼓动力的主要产品虽均为透平式压缩机,但应用领域不一样;而从产品技术应用来看,沈鼓集团与陕鼓动力产品构造、技术应用也不同,这是产品毛利率不同的主要原因。

  据对方向时代周报记者介绍,沈鼓集团生产的压缩机主要应用于石油、石化、煤化工等领域,而陕鼓动力则主要应用于冶金等领域。

  或许是难以面对连年下滑的业绩及漏洞百出的财务数据,自去年底披露招股书后,至今年6月,沈鼓集团仍迟迟未有更新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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