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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荒虚增利润 证监会拟对公司和高管作出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6-23 08:24: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钟源  责任编辑:马艺文

  北大荒2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因2011年年报存在虚假陈述,虚增利润合计5124.58万元,证监会拟对公司和时任公司负责高管作出行政处罚及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2011年利润虚增来自亚麻和水稻销售。其中,2011年11月至12月,北大荒鑫亚向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4071.03吨亚麻时,与青枫亚麻串通,另签订虚假合同,每吨加价4600元,虚增2011年度利润1600.58万元。而北大荒鑫亚在水稻交易过程中,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虚增2011年度利润则更是高达3524万元。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决定对北大荒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北大荒分管北大荒鑫亚的副总经理、北大荒鑫亚董事长杨忠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时任北大荒鑫亚的总经理白石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时任北大荒鑫亚副总经理赵幸福和运营总监刘艳明、时任北大荒股份董事、总经理丁晓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时任北大荒鑫亚财务总监宋丙祥和扶余项目部高级主管赵亚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鉴于杨忠诚、白石、赵幸福参与北大荒股份违法行为的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对杨忠诚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白石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赵幸福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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