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全国工程质量存三问题 将启动空前治理
- 发布时间:2014-09-28 09:07: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马艺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北京的保障房也发生过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这也充分说明当前的工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住建部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宣布,将从本月起“以空前规模和力度”在全国启动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治理行动。针对保障房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表示,未来将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民生工程的监管。
北京保障房也发生过严重质量问题
曾宪新表示,全国的工程质量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第一是虽然工程质量事故大幅度下降,但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近些年因混凝土的质量导致保障房拆除的也有,“瘦身钢筋”、“粉末砖头”、不合格海沙的使用,都给工程质量造成了一定的问题。
第二是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还比较普遍,这是跟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如住房的渗漏、裂缝、保温、门窗关闭不严等问题,也影响了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第三,目前工程质量的保证体系不尽完善,质量责任的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一线的从业人员,基本的素质和技能还不能满足我们对工程质量更高的要求,他们有的培训也不到位,缺乏基本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应知应会的操作技能,这样无疑就给工程质量带来了隐患。
曾宪新表示,以上三个问题在保障房上都有所体现,包括北京的保障房也发生过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这也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工程质量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保障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我们更应该把保障房的质量提上去。”
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曾宪新指出,住建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工程质量,未来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当然还有政府的监管责任。“我们在落实质量责任制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包括施工公示牌,住宅质量有分户验收制度,建成后的永久性标牌制度,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查处、督办、通报制度,还有质量承诺制度、信息档案制度等等。”
“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者重大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部里定期进行通报,我们要求地方在及时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对调查处理的结果、对相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也要及时向社会曝光。关于工程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关于个人责任,我们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不管他是退休还是离开原单位,都要依法追责。”
重点监管与百姓生活相关工程
曾宪新称,住建部未来将突出对保障房、棚改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民生工程的监管。现在建筑行业质量监管的力量与工程建设的规模,还不是十分匹配,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实行差别化监管,要突出重点。“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工程,我们要实施重点的监管。当然,我们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质量监管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项经费提供保障。”
建筑业将建终身诚信体系
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住建部将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诚信体系,并在2015年底之前建成省级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的工作平台。
据了解,诚信体系建设实际上主要是三个数据库:一个是人员库,一个是企业库,还有一个是工程项目库。“诚信方面如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包括发生事故,这些信息都会在库里反映出来。目前,我们人员库和企业库已经基本建成了。工程项目库方面,全国房屋建筑在建113亿平方米,项目总数50多万,这样的项目库需要全国各个省市归结到建设部的网站上来,有一个时间上的要求。今年有8个省市基本完成建设,明年再有10个,到2015年底全部建成。”
“出事”工程四成存违法转包等行为
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介绍,所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里面,40%左右都存在着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为了加强对这一领域的监管,住建部未来对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包等行为,发现一次,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新的任务。如果第二次发现,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的任务,禁止其投标。如果第三次发现,就直接降低其资质等级。对个人来说,如果发现个人有挂靠、卖证,就吊销,五年以内不允许再注册,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