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财经 > 消费 > 政策市场 > 正文

字号:  

加多宝:终审裁判前“红罐”不下架

  • 发布时间:2014-12-20 15:40:29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曹慧敏

  一审宣判后,加多宝方面立即发表声明称,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及终审裁判作出前,相关行政机关无权执行法院判决,加多宝红罐凉茶不能被要求强制下架。

  声明称,1995年,加多宝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先生亲自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装潢,使用在凉茶创始人王泽邦第五代玄孙王健仪独家传授配方、加多宝独立创造、独立生产、自主经营的红罐凉茶产品上,并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于1997年顺利获得批准。该产品是加多宝投入数百亿元资金精心培育和宣传打造的,已经成为加多宝的标志性资产和非注册商标。

  加多宝集团法律顾问姚岚表示,根据我国大量司法实践,认定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归属于商品的先使用者和长期实际使用者,知名商品并不随商标的转移而转移。从法律层面看,商标与包装装潢权益分属《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和保护,“红罐装潢”是加多宝自行独立设计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理应归属于加多宝。

  加多宝红罐凉茶能否继续销售?加多宝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表示,一审宣判后,由于加多宝方面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及终审裁判作出前,加多宝红罐凉茶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有人恶意破坏、干扰加多宝正常的经营,加多宝方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维护合法经营秩序。

热图一览

高清图集赏析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