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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轻信推销买下28万元保险 每年都得缴28万

  • 发布时间:2015-03-11 14:3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沙晓慧 朱倩倩 林清智  责任编辑:谢凌宇

  去年,镇江年过七旬的曹老太在保险业务员的劝说下,一口气买了28万多元的分红保险。她以为以后可以在家坐等分红了,第二年却接到催缴电话,原来这种保险每年都要缴纳28万多元。老太后悔不已,但奔走多次无果。幸好工商人员介入,讨回了所有钱。3月10日,曹老太的女儿走进润州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局消保科工作人员赠送锦旗。

  曹老太说,她不熟悉保险知识,业务员反复劝说她购买,但没向她详细介绍分红保险的具体情况,她就一口气买了8份这样的分红保险,当时缴纳保费28万多元。今年初,曹老太接到保险公司的催缴电话,才知道原来这种分红保险每年都要缴纳28万多元,而不是她以为的一次性缴清,以后就可以直接享受分红了。这笔庞大的账单,对于普通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直到这时,曹老太的家人才知道她办理过这样一份保单。

  眼看着母亲每天都忧心忡忡、寝食难安,曹老太的女儿带着这张保单,跑了多趟保险公司,还找到当地新闻媒体求助,希望能退保。但电视台维权节目和保险协会介入后,保险公司仍不予理睬。无奈,曹老太的女儿只好向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润州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调查,并对照保单条款,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查找保险公司在签订保单时,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在深入了解后,工作人员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解释其保险业务经营中的相关行为,并当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所有书式材料进行分析、阐明,指出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提出解决方案,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当事人所缴纳的保费,停止侵权行为。

  经过多次调解,保险公司负责人对润州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蔡雷的处理方案心服口服,表示同意立即履行,与消费者签订和解协议。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保险公司退还曹老太所缴纳的8份保险的保费,除去已经付给的3万多分红,共退还保费25万元。

  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在“3·15”活动期间,润州区市场监管局还将组织辖区内所有保险公司进行行政约谈,要求各保险公司对经营中的相关行为进行对照整改,不得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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