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儿艺龙纠纷判决双方都自称赢家
- 发布时间:2015-01-05 09:32:43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陈龙
在线旅游的战火从2014年烧到了2015年。新年刚开始,在线旅游知名企业艺龙和去哪儿就因为一场合同纠纷开启战斗模式,且双方皆自认是判决的赢家。
胜负难分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艺龙与去哪儿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艺龙向去哪儿支付双方终止协议前所产生的佣金812.7402万元,去哪儿赔偿艺龙5233.5396万元人民币广告费用,并支付到充值账户中。该充值不能提现,只能按照去哪儿网广告合约进行广告消费。
这起纠纷起源于2013年。艺龙和去哪儿网在酒店业务达成合作协议,去哪儿网按照每季度不低于45万间夜的销量为艺龙分销;如果达不到,去哪儿网将会按照每间夜27元的标准补贴给艺龙;艺龙则需要向去哪儿网支付广告费用和佣金。合同期内,去哪儿网突然提出终止合同,艺龙因此将其起诉到法院。
有趣的是,针对上述判决,艺龙和去哪儿都自认赢家。
艺龙认为,一审判决支持了艺龙在纠纷中的诉求。艺龙CEO崔广福称,“希望去哪儿从这次的判决里学到教训,做个诚实的企业。”
而去哪儿则认为自己在判决中占了上风:“该案中去哪儿网收入了800多万现金,并无现金支出”,而“去哪儿网给艺龙充值5200万,但该充值不能提现,上述5200万不会对去哪儿网造成任何财务损失:因为该款项名义上是给艺龙的,但实质上是要打在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网的广告账户里。”
激战难止
对于去哪儿的这种说法,崔广福认为完全说不通:“这个赔偿金额数字最终会体现在去哪儿财报的成本数字上。去哪儿说不会造成财务损失,那要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否同意,审计师是否同意,去哪儿的股东是否同意。”
有媒体报道称,去哪儿还表态:艺龙起诉去哪儿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行为,“是艺龙非要和去哪儿网保持合作。”而法院的判决,让艺龙名义上保留了这种机会。但“去哪儿网连这种合作机会也不愿意给艺龙。”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去哪儿网2015年1月2日公告称,将提起上诉,以求终止与艺龙的合作协议。
易观国际在线旅游分析师朱正煜对《金证券》记者分析称,去哪儿提出终止合同的时间点很微妙,没多久去哪儿就成立了目的地事业部,可以看出其商业模式的转变。它除了要做搜索平台,也要直接涉及OTA业务。而在酒店业务上,去哪儿认为与其和艺龙合作,不如自己进行直销。
“去哪儿是一个需要和投资人讲故事的公司,无法用盈利业绩说服投资人的时候,就要用业务增长量说话”,朱正煜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为了在酒店业务上超过艺龙,去哪儿冒了法律和口碑上的风险。而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去哪儿2014年的酒店预订规模已超过艺龙。
回首2014年,因为各在线旅游企业转型移动端,再加上资本热潮的助力,行业内的恩怨情仇的剧情屡屡上演,价格战、口水战成为常态。朱正煜说,这种竞争在2015年会更加惨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