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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应将激光笔从“玩具家庭”中开除出去

  • 发布时间:2015-01-04 09:27:00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吴应海  责任编辑:谢凌宇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有这样一条消息吸引了家长们的注意,题目是:“十岁娃看了一眼激光笔便永久失明”。这样一则新闻正是《武汉晚报》最先报道披露的。其实这并非危言耸听,因为激光笔照射对眼睛的伤害是不可逆转的。

  针对时有发生的激光笔伤人事件,2014年3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激光笔、儿童激光枪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和消费提示》,表示不宜为儿童购买激光笔作为玩具枪使用,消费者使用激光笔时应避免激光照射人体眼睛、皮肤以及衣服等地方。但由于这只是一种友情提醒,效果微乎其微。由于我国目前并未制定民用激光产品强制性安全标准,这无疑为各种类型的激光笔充斥市场提供了便捷,儿童们可以轻易的购买到此类商品。由于儿童生性好动,自控力很差,一旦拥有激光笔玩具,就算知道不能用它照射人的眼睛,玩兴上来时也会抛之脑后,更何况许多孩子根本就不知道手中的激光笔其实是一种“伤人利器”,可以伤人于不经意间。

  因此,对于混乱不堪的激光笔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果断措施。如何治理呢?我看不妨先来个快刀斩乱麻,将激光笔从“玩具家庭”中开除出去,禁止以儿童玩具的名义生产、销售各种激光笔,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激光笔,禁止学生将此类产品携带进校园;其次,应尽快制定出台民用激光产品强制性安全标准,对演示类激光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所有产品必须明示安全级别,同时要在外包装上印刷鲜目的警示语;最后,还应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生产、销售激光笔产品的厂家、商户,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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