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地板色差无标准 消费者选购需谨慎
- 发布时间:2014-10-23 07:3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时习
目前,国家标准和企业生产标准都未对地板色差做出明确规定。业内人士表示,地板有色差属正常情况。
选购地板时,要考虑到屋内采光情况等客观因素。
在购买实木地板时,消费者经常发现送到家里的地板的颜色和卖场里的地板样品颜色有差异,这个差异被称为“色差”。在消费过程中,色差往往成为消费者与商家产生争议的焦点,在实木地板的投诉统计中,色差投诉也占据很高的比例。业内人士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木地板》中,并没有对实木地板色差问题做出特别规定。
- 市场走访
销售人员不主动提示色差
今年2月25日,无锡工商部门曾发布“12315”消费警示:地板选购需防色差纠纷,并提醒消费者选购地板注意事项。据无锡工商部门受理的家居建材类申诉数据统计,地板色差纠纷成为投诉新热点。由于地板色差没有国家标准,商家经常以地板材质或生产工艺为由推脱责任。3月9日,南宁市工商局也曾通报:家居建材类申诉主要集中在木地板、瓷砖、涂料等商品,商品的质量问题纠纷主要涉及色泽、色差、异味、损坏、变形等。
在微博上也能看到不少消费者对地板色差的投诉。7月28日,网友“小号维权”投诉某个品牌地板色差大,在微博中,网友贴出自家已经铺好的地板图片,在图上可以看出地板深深浅浅差别非常明显。网友“小号维权”在微博里对行业里允许的色差范围表示质疑。
据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木地板》中,并没有对实木地板色差问题做特别规定,但消费者对色差的反应却非常大,主要原因可能是展厅的地板样品与实际送货差别太大。
10月20日,新京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场上的几家综合卖场和建材市场。走访过程中,新京报记者在所咨询的品牌的实木地板时,没有一个品牌的销售人员会主动介绍实木地板存在色差的问题。当新京报记者提出色差问题时,销售人员才进行解释。
在玉泉营某家居卖场内,一家品牌地板的销售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了实木地板的优缺点,当新京报记者咨询实木地板色差问题时,销售人员表示“实木地板都存在色差”。在南四环上的综合家居卖场另一家地板店内,对于新京报记者咨询的色差问题,销售人员说:“实木地板都有色差,如果不能接受色差,还是不要购买实木地板。”
业内人士认为,实木地板的色差是自然存在的,这是天然的属性所决定的。消费者在查收地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选购合同上注明的色号说明,按单查收,对照送货包装盒上的“色号数字”,如果存在不符,即可留样作为消费维权,否则就很难让销售商及时提供退换货。
观 点
实木地板一定有色差?
消费者疑问
消费者王先生在建材超市看上了一款实木地板,送货后发现产品与店面的地板样品色差很大,王先生联系售后,而客服人员解释实木地板均有色差,色差并不属于质量问题。王先生去购买地板的展厅比较颜色,发现样品色差并不明显。王先生认为,样品和送到家的产品并不一致,这应该属于产品问题。
品牌解疑
实木地板的确有色差
德尔地板北京总经理王志明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实木地板的确存在色差。由于木材属性所致,出现色差属正常现象。目前,国家标准对实木地板的“色差”问题也没明确规定,没有把色差当做质量问题。
圣象地板北京分公司市场总监王庆强指出,的确有部分消费者对色差问题存在质疑,品牌一般先向消费者解释,大部分消费者都会接受实木地板色差的概念。对于不能接受的消费者,品牌一般会对地板进行调换。
- 色差解析
部位和工艺导致色差
德尔地板北京总经理王志明认为,地板出现色差的原因大体是因为树木的品种、产地、颜色、纹理等差异所致,只要表面为实木的地板都可能存在色差,一般都在正常范围内。木头是多孔性材料,不同部分材质疏密不同,各部位吸收光线和油漆的程度也不一样,所以有时同一块地板两边的颜色会出现深浅和不同纹理,但如果一块地板上出现两种不同颜色就属于品质问题。在卖场,商家展示的样品一般完美无缺,可能也会造成购买到手的产品与展品有偏差的现象。
树梢树根有色差:实木地板有些是用树根做成的,有些是用树梢做成的,靠近树根的地方颜色深,靠近树梢的地方颜色浅。
树皮树心有色差:实木地板中靠近树皮的地方颜色浅、重量轻;靠近树心的地方颜色深、重量大。
加工方法导致色差:地板木材开板法不同,有些是径切而成,有些是弦切而成,加工出来后地板纹理不一致,不同木纹的两块地板视觉上必然会出现色差。
分色工艺导致色差:实木地板中的原色板、本色板是不分色号的,只是做漆后色差会更明显,所以一般正规厂家在漆板出厂时会进行分色,根据不同材种将其分为2-3个色号,厂家对色差标准控制比较严格,分色工作好,地板色差相对会小一些,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及屋内采光情况来选择较深或较浅的色号。
- 色差处理
铺装前做提示
针对色差问题,德尔地板和圣象地板都表示,应该和消费者做好沟通。在销售前,提示消费者,实木地板存在色差;送货时,要求消费者先检验地板产品与样品是否一致,如果消费者有疑义,要和消费者解释明白,尽量达到消费者的满意;铺装前,安装工人和消费者协商如何铺设,让消费者提前看到铺装效果。
深浅过渡铺装
为避免由于木地板色差过大,给居室的整体美观造成影响,铺装时把颜色接近的地板铺到一起,将不同深浅颜色的地板逐步过渡,色差较大的可铺到床下、衣柜和沙发下,可减轻视觉差;也可以将同一色号中较深和较浅的地板进行搭配交叉安装,这样安装出来的效果色差均匀、美观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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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材质标注不清成主要问题
北京工商查处问题地板
10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实木地板类商品抽查检验公示稿,结果显示,实木地板主要问题集中在部分实木地板标注的名称与实际材质不符,或者根本不属于实木地板。
公布的不合格的9批次实木地板中,有8批次实木地板的标注名称与实际材质不符。标称商标为“欧宝”、材质为金钢柚木的实木地板(标称生产企业为“山东欧宝板业有限公司”、规格为910×123×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刺槐;标称生产企业为上海南洋胶合板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巴西花梨的实木地板(规格:900×93×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孪叶苏木;标称商标为“宗玥”、材质为扑克拉的一款实木地板(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森越林格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规格为910×122×18mm),实际材种名称为番龙眼。
材质标注不实存消费陷阱
目前,我国实木地板加工的原材料约有80%是来自东南亚、非洲等地区的优质阔叶木材。不同树种的木材,其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性质和经济价值不一样,木材名称是经过严格科学定义的,如同木材树种的身份证,是国际通用的名称。实木地板木材名称标志正确与否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诚信的信息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2008年5月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实木地板进行抽查时就发现,有5家实木地板销售企业对所售地板标注与实际不符,存在消费陷阱。抽查发现有的销售企业,在木材名称的标注上使用了国标或相关专著中都没有的名称,如“丽榄木”、“安立格”。此外还有的销售企业将树种标错,如“帽柱木”标成“异翅香”、“相思木”标成“栗褐榄仁”。
买地板尽量选择知名品牌
10月17日,北京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商品使用的材料种类及使用部位、五金配件的品牌等信息及厂家承诺的其他信息详细写在购买合同中。一定保留好合同和购买凭证,以便解决争议。
购买实木地板要选材质、挑品牌。目前市场上实木地板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多,良莠不齐,选购时要认清有无品牌标志,注意制造企业的名称、地址。尽量选购知名品牌地板,切忌买三无商品。实木地板采用天然木材加工而成,其表面有活节、色差等现象均属正常,在购买时尽可能挑选本色板,不要选染色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