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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珠宝专柜称:珠宝业行规不予退货

  • 发布时间:2014-09-09 09:5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时习

  9月3日,市民路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专柜购买首饰后,第二天凭发票办理退货,却遭到拒绝。对此,I-LUCY首饰专柜称,珠宝业有行规,不予退货。

  路先生称,8月中旬,自己在I-LUCY首饰专柜消费1.4万元购买了一枚带有猫头鹰图案的戒指,当晚家里人告知其猫头鹰的寓意不太好,第二天,他便到专柜要求退款,却遭到对方的拒绝。

  此后,他又多次找到专柜要求退款,又得到“不能退但可以换”的答复。“我没有相中其他戒指。有发票,又没有损坏戒指,为啥不给退?”他表示,目前,戒指已经交给I-LUCY首饰专柜,自己保留发票,他仍旧要求专柜退款。

  9月3日,I-LUCY首饰专柜工作人员称,只要珠宝没有质量问题是不允许退换的,“这是珠宝行业的‘行规’。”该工作人员表示,路先生所付1.4万元已通过商场走账,退款问题不由专柜负责。

  对于专柜工作人员所说的“珠宝业行规”问题,咨询了山东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国家对首饰产品退换问题并无明文规定。而所谓的“行规”,则是由商家单独做出的规定。

  他提醒消费者,购买产品前,应先向商家咨询清楚,并将协商好的退换期以书面形式明示。另外,消费者如对购买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去山东省科学院黄金珠宝鉴定中心、冶金地勘工程总局山东局黄金珠宝检测站等部门检测。检测结果如显示产品实际含金量或重量不够、质级有问题等,可要求商家无条件退货。而对于路先生的这种情况,就只能跟商家好好协商,“一般是可以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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