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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实体店"身份"引关注 海关澄清合规

  • 发布时间:2015-01-26 07:27: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大林  责任编辑:时习

  跨境电商实体店准确名称为“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店内商品已按照一般贸易办结通关、征税等进口手续。

  1月23日在珠江新城开业的广州首家跨境电商实体店连日来引起了社会关注,关于该店“身份”的讨论也越来越激烈,其被海关“叫停”的传言也甚嚣尘上。昨日,黄埔海关表示,该种形式的实体店准确的名称为“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不是“保税店”也不是“免税店”。店内的商品已经按照一般贸易办结了通关、征税等进口手续,跨境电商平台订购的商品则在广州保税区发货配送,海关按照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的税收征管模式办理手续。

  黄埔海关表示,目前该企业运作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外界传言被海关“叫停”的情况。

  正名:

  不是“保税店”“免税店”

  关于珠江新城跨境电商实体店的究竟是何种形式的门店,连续数日来社会争论已久。昨日,黄埔海关表示,该店是广州美悦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内开设首家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保税展示交易是实体展示,线下展示,线下交易;跨境电商是通过网络展示,线上展示,线上交易。所以,该店是依托广州保税区外实体延展平台,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开展的“O2O”线下体验店。

  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商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并非首例。黄埔海关参考“重庆模式”,批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跨境电商与保税展示交易制度结合,利用线上交易与线下体验相结合的O2O模式,实现区外延展平台体验、现场线上下单邮购、保税区物流配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购物需求。

   商品:

  已办结通关征税手续

  目前,试点企业在体验店分别设置“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和“进口直销商品区”,消费者可以在体验店中对商品进行现场体验。不过,海关对保税展示交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分别适用不同的税收征管模式。

  体验店“进口直销商品区”内的商品,已经按一般贸易办结了通关、征税等进口手续,消费者可以直接购买。所以,消费者在体验店“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内选购商品并选择现场提货的,海关按“货物”计征税。

  首先,体验店“跨境电商商品展示区”内的商品,必须“整进”入区,由试点企业整批申报进入广州保税区仓储,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其次,在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通过后,海关才允许试点企业全额缴纳货物税款担保金,将商品运至区外体验店里展示。

  同时,允许试点企业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的商品备案,并在商品备案通过后将有关商品在电商平台上挂网销售。

  据介绍,“保税展示交易”是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十四项创新制度之一,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B2C保税进口是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广州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业务模式之一。同时,开设体验店的公司是黄埔海关注册备案企业, 也是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广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企业之一。该企业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由黄埔海关同意其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试点。因此,广州首家保税展示交易与跨境电子商务结合的体验店在法规允许范围内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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