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刷单形成产业化 法律空白难治理
- 发布时间:2015-01-04 10:42:00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时习
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圣诞”“元旦”等日子,都是电商狂欢的盛宴。仅2014年“双十一”,阿里巴巴就以571亿元刷新了“24小时内在线零售额最高单一公司”的世界吉尼斯纪录。然而,媒体曝出的卖家在“节前”通过假交易把自己刷上销量排行榜的消息,不仅打击了消费者的信心,也给电商的信用带来阴影。
卖家通过“空买空卖”刷高交易数量提高信用的行为就是俗称的“信用炒作”,即“炒信”。这种行为在阿里巴巴出台的《天猫规则》里被认定为“虚假交易”,即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等虚假交易的行为。
现如今,这种刷单早已不再局限于卖家自己动手。一大批刷单第三方涌现,业内人士称他们为“职业炒信人”。经过多年发展,“职业炒信”已形成一条产业链,他们为卖家增加信用额度,也成了电商不诚信的标志。炒信团通常会组织一批买手通过模仿真实买家的行为:搜索、查看、交谈、拍下物品、付款、收货、好评,以正常的成交价格拍下商家的产品,然后再由商家寄出“空包裹”给炒信人,从而完成一次虚假交易。卖家不仅会通过线下返还买家支付的金额,还会支付物品交易额3%至10%不等的佣金。尽管阿里巴巴为解决这个问题耗费了诸多人力物力,但治理炒信问题却面临法律困境。
刷单炒信为何形成产业化
24岁的田峰(化名)2013年在淘宝上开了第一家自己的网店,本来雄心勃勃却遭到现实无情的打击。因为在浩如烟海的卖家之中,他的产品并无突出优势。为了提高知名度,他开始在网上搜索提高网店销量的方法,不久之后,“炒信”进入了他的视线。刚开始,田峰尝试着登录了一家专业炒信网站,这家网站号称“三天刷三钻,一月戴皇冠”。在交了几百元的服务费后,田峰的网店“销售数据”猛往上涨,他的生意也开始有了起色。但好景不长,他的行为被淘宝后台注意到了,并被认定为“虚假交易”,还被淘宝扣分。
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表示,以前的炒信就是为了提升信用级别,把店铺等级从一星变为钻、皇冠,店的信用级别越高,消费者就越认可。在2006年年底,淘宝开始增加销量搜索排序后,炒信团把目标放在了提升排序名次上。现在存在于淘宝平台的炒信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家自己炒信,或者是一些商家联合互相炒信。比如,许多商家注册大量的账户,大批量地拍下自己的产品,然后在后台将交易价格修改为1元,每一笔交易成功后便为自己增加一个信用。在淘宝对这种行为予以规制后,又逐渐产生了第二种炒信方式——第三方炒信团炒信,他们组织了全国各地几千个马甲,并把任务分派下去。“第一种炒信的手法相对简单,随着目前信用规则的逐步完善,采用第一种炒信行为的卖家正在减少。第二种炒信则是目前炒信的 重灾区 ,这类炒信往往会真的做一笔交易,并用卖家寄出的空包裹来证明,这种做法基本符合交易的正常特征,后台很难识别。炒信团目前正呈现出职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等特点,有较强的规模效应。”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说。
越来越壮大的炒信团已对一些商家产生了威胁。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说,如果有一天大多数商家认为不靠虚假交易就没法做生意了,买家对电商销售行为将产生怀疑,长此以往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给整个电商造成颠覆性的后果。
惩治炒信遭遇几多难题
事实上,消费者“上当受骗”的案例的确存在。2014年“双十一”,熊晓晓(化名)在某服装实体店看中了一套价值700元的外套,感觉价格太高,她决定上网看看有没有更便宜的同款。经过搜索,熊晓晓找到了一家称可以代购该正品外套的店铺,该店铺信誉度两皇冠、95%好评、月销售上百,并且价格只需400元。熊晓晓非常满意,于是果断下单。
经过近两个星期的等待,快递终于送到,熊晓晓拆开包裹后大失所望。原来衣服从做工到布料,都与她在商场中看到的正品相去甚远。回忆起这段经历,熊晓晓至今仍有些愤慨,提醒说:“以后查看那些信誉评价可得仔细分辨。”
“炒信行为将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是我国法律对炒信行为尚无明确具体的禁止性规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认为,在传统的销售模式中也存在类似炒信的行为,只是在电子商务中放大了。如果商家炒信只是夸大自己的销售业绩,造成供不应求的假象,从而获得更多销售业绩,还构不成犯罪。但是,如果商家通过炒信的方式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骗取他人财物,则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和诈骗罪。
相较于商家而言,职业炒信团的情况更复杂一些。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表示,“现在的《天猫规则》只能对电商进行规范,对炒信团起不了直接有效的作用。如果不能打掉炒信团,拔掉虚假交易的 根子 ,淘宝对虚假交易的打击就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不过,想要给职业炒信团定罪,似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告诉记者,炒信团的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就有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可能性,但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或其他法规规章作出明确的规定。
易胜华认为,要将炒信行为诉诸法律程序,还涉及一个取证的问题。炒信团的手法隐蔽、成员分散等特点决定了对此类行为取证很难。所以,想通过刑法打击炒信行为,并不容易。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也表示,对于专门从事炒信的团伙,淘宝方面只能将查获的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而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对炒信类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尚无判例,希望司法机关能及时出台指导性意见。
现有规定能否适用
“要将炒信行为纳入刑法的管辖范围,有些言之尚早,不过炒信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岳屾山表示,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规定,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向销售者、服务者或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适用消法在于规制商家的行为,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可适用于商家炒信和第三方炒信两种情况。”岳屾山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而炒信行为恰恰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4年1月26日颁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关注到了电商炒信的问题。该办法明确规定,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进行处罚。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商家自己炒信,还是第三方炒信,工商部门都可根据该办法对炒信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过,易胜华认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只是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不利于打击炒信行为。
法律空白如何填补
“炒信行为一直紧密跟随淘宝交易动态发展,二者的‘攻防战’从未停止过。虽然淘宝一直在努力修补规则,比如2006年,淘宝曾出台了一个新规则,但随着炒信手法的转变,这一规则很快又被新的规则所取代。当时,该规则规定商品成交时店家修改的价格大于50%,且实际成交价低于一元的,不计为店铺信用。这种做法能避免买家无休止给好评、帮店铺刷信用的行为。”阿里巴巴安全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就目前外界的炒信团而言,其炒信行为基本在淘宝线下进行,只有最后成交时才会出现在平台上。
“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炒信行为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易胜华分析,之所以造成如今的局面,炒信的法律风险小、违法成本低是重要的原因,比如我国还没有出现过炒信的刑事案件。即便按照目前出台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惩治,对炒信行为最高也只是处以20万元的罚款,这相对于炒信可以获得的利益而言,无疑是“小儿科”。所以,对于炒信的行为,仍须依靠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更加直接、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资深互联网从业人员罗宇表示,健全法律制度固然重要,但是法律毕竟具有滞后性,治理“与时俱进”的炒信行为,还需要电商平台对于炒信商家进行更加严厉的惩戒,甚至可以组成电商之间的“反炒信联盟”。因为,许多人加入“职业炒信”的行列中,是因为炒信可以获得一笔不错的收入,而这笔收入的来源乃是电商提供,如果给予炒信商家更加严厉的处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掐断炒信团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