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企业生产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 发布时间:2014-09-10 07:55:07 来源:天津日报 责任编辑:时习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委日前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山东、天津3个省、直辖市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电动自行车开展质量监测,其中6个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此次监测依据相关国家标准,重点检测了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鞍座调节夹紧强度、绝缘性能、制动断电装置、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共10项指标。主要问题为,6个批次最高车速、5个批次整车质量、4个批次把立管静负荷、2个批次脚蹬间隙和1个批次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指标不合格。涉及:天津市武清区君利自行车厂生产的型号为“金茉莉”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天津市健王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健王”、型号为“金茉莉”、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4年4月8日”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不合格;天津市佳世通助力车厂生产的商标为“欧乐”、型号为“越野金刚”、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4—04”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不合格;天津市爱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鹰之杰”、型号为“TDR01Z”、生产日期或批号为“1404”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合格;天津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畅扬”、型号为“TDR01Z/状元及第”、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3.10.13”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不合格;天津市祥龙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为“艾奇”、型号为“XLOXE001448VQT01”、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13—10—7”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