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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 发布时间:2016-02-03 09:31:59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杨 蕾)1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18份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在这份文件中,两处着墨“棉花”,并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在“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一项中,文件提出,破解“三农”难题,必须坚持不懈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激发亿万农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改革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文件要求,2016年将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已经开展两年的新疆开展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这场关系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的改革试点中,纤检机构具体承担了新疆监管棉花公证检验任务,研究确立了“专业仓储监管+在库公证检验”工作模式。据统计,改革试点以来纤检机构累计完成监管棉花在库公检800余万吨,纺织企业自用棉花公检20余万吨。公证检验为改革试点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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