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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校门口安全隐患

  • 发布时间:2015-11-11 09:32:42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李梓琴 本报记者 傅江平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规定,2015年10月1日起,幼儿园中小学周边不得有食品摊贩经营活动,深圳各学校需在2015年9月份开展并完成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这一规定的出台,无疑是给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的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添了镇静剂。据记者观察,龙华新区的民治二小在规定还没有出台之前,校门口的小吃摊是一片“繁荣”景象。从10月份开始,校门口的小吃摊开始退潮。

  这种现象表明,《管理条例》的出台对校门外的食品摊贩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它所带来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证明了监管部门的执法有效性。

  《管理条例》出台之后,监管部门并没有停止步伐。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盐田区教育局,在盐田区海涛小学举行2015年食品安全进校园启动仪式暨首场活动,正式拉开学校食品安全宣传的帷幕。针对食品安全进校园的意义,盐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方友川表示:“进校园”在食品安全“五进”中有特殊意义,保护好学生的食品安全关乎家庭和整个社会。活动的目的是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常识,比如说买食品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何辨别劣质食品,引导学生养成合理膳食的习惯,提醒他们拒绝校外的“三无食品”和“垃圾食品”。

  海涛小学的20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该校校长彭通泉表示:学校对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十分关注,开展食品安全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日前,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联合深圳市教育局举行主题为“食品安全从小做起,平安校园平安深圳”的“2015年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暨“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这是深圳市连续第4年举行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的最新形势,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希望广大学生不但要做食品安全的监督者,还要做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者。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其他部门举行的多次活动都是围绕着中小学食品安全展开的。让学生们参与到这些活动当中去,更能让他们真实地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因为据此前报道,虽然一些学校在每周的班会上都提醒学生们注意食品安全,仍然有学生一放学就急急忙忙地跑去小吃摊前,而让学生真实地参与到食品安全活动中,让他们亲身体验活动的乐趣后,远比单纯地让老师在班会上说教更有效。

  据悉,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10月至11月期间,将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市671所中小学校通过“食品安全大讲堂”“食品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该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抓食品安全重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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