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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负面清单的正能量

  • 发布时间:2015-09-25 08:32:05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胡立彪

  日前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意见对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作出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配套措施。可以预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其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谓负面清单,是指政府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清单之外的领域都可以自由进入。负面清单仍是一种政府的权力清单,它是通过法规限定和规范公权力,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以期实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本质要求。负面清单管理的意义不仅是投资管理领域的一种新式管理方式,更是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体制制度的重大改革创新,体现的是一种“法有要求必须为”“法无禁止可自由”的法治理念和社会管理机制。

  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标志的新政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新时期的一个突出亮点,抓住了政府自身改革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个难点和重点。负面清单只管企业“不能做什么”,与正面清单规定企业“只能做什么”相比,为市场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大空间,体现了在政府与市场关系上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负面清单大幅度收缩了政府审批范围,条款相对清晰,有助于实质性推动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自由裁量权和相应的寻租空间。负面清单不再提出“鼓励类项目”,企业发展将更多依靠自身在市场上的竞争。而当存在“鼓励类项目”时,有些企业拿着批条寻求优惠政策支持,不利于公平竞争,也助长了产能过剩。

  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率先在外商投资的准入领域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之后其可复制经验在全国其他地方推行。两年的实践证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和政府调控作用有机统一起来,打造出一流的营商环境。在新的制度安排下,创业有助力,创新有动力,企业充满期待和信心。以往饱受诟病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卷帘门”逐渐淡出,而政府面向企业的“直通门”“便利门”“感应门”,正在成为企业心仪的“芝麻开门”。以负面清单为代表的制度创新,不仅释放了企业的活力,也更多地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社会创造力,稳定了市场预期。

  当然,负面清单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在体制、政策和方法上还有一个学习、适应、调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进一步转变观念尤其重要。要搞清楚,清单贵在一个“清”字,其立法行规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在于促进和保障政务公开清楚,政风透明清白,政事公正清爽。要搞清楚,“简政不减责、放权不放任”是负面清单的一个本质要求。负面清单管理改革不能只是听上去很美,其成败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监管的重心由事先监管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新的放管结合状态下,要做到监管能到位不越位也不缺位,使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规依法周全有效。

  《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明确,到2018年,我国将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时间表明确了,意味着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将进一步提速,在此进程中,政府必须加快完成角色的转变,以有所不为换来大有作为,最大程度地将负面清单的正能量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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