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党”需要一把法律保护伞
- 发布时间:2015-08-28 10:32:3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胡立彪
喜欢网购以至上瘾的消费者俗称“剁手党”。能让他们产生剁手冲动的,除了每次消费欲满足之后才意识到钱财损失的痛定思痛,还有网购过程中遭遇不良商家而维权无着的追悔莫及。前“剁”是病,得治,后“剁”现在看来大可不必,因为很快就有法律法规出台,消费者的网购权益将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从法律出版社日前举办的“网规优化工程”研讨会上获悉,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法草案”有望年内完成。正在起草中的电子商务法涉及电子商务监管体系、电子商务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网络安全和跨境电商等内容。
如果以2003年淘宝网成立为肇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如今已经走过12个年头。从现在网络销售额已经占到社会总零售额的10%这一数字看,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当得起一个“快”字,而发展到这样大的规模却一直没有针对这个领域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12年的法律空窗期确乎是太长了。尽管已有的《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可以部分地、有限地适用于电商领域,但面对网上交易安全、知识产权及产品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具有鲜明网络特征的各种新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往往显得束手无策,这不但极大地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电子商务立法工作列入规划,并在之后成立了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经过一年多的运作,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目前已见雏形。从前期的调研来看,电子商务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框架,指向了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电商平台已经形成的网规体系给予充分认可,并部分吸纳入法。比如,现行的淘宝规则,分为准入规则、营销规则、交易规则、处罚规则四大类,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完成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规则,从而支撑着淘宝平台庞大的交易系统,对维护和保障网络市场快速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一些适应网络市场特点的治理措施,如“消保金制度”“信用评价”“店铺评分”等,已被各大电商平台借鉴采纳,成为行业惯例,也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参照。
对于电子商务法草案吸纳淘宝等第三方平台网规入法,有人曾提出质疑,认为这些网规多为电商平台单方面制定,难以保证其独立性和公正性,因此政府应当强势介入,将网规纳入监管。但参与草案起草的专家学者多不赞同这一观点,在他们看来,在正常的经营环境下,政府无需介入,因为平台本身有自我净化和优化机制,在市场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某一个平台网规不合理,消费者会“用脚投票”。平台出于发展需要,一定会尽量平衡各方利益,让网规不断趋于合理。而政府的作用是提供边界性的框架,侧重事中、事后监管。正是有此考虑,电子商务法立法小组才基于“促进发展、规范秩序、维护权益”的立法宗旨,确立了两大立法原则——政府最小干预原则和社会共治原则。
尽管电子商务法正式面世尚需时日,但我们相信,该法一旦成文出台,将会使目前很多棘手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而数亿“剁手党”有了这把法律保护伞,就可以更加任性、顺畅、安全地“买买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