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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报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

  • 发布时间:2015-07-30 09:32:24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食药监总局通报

  11批次畜禽肉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王 嘉)7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5年5月-6月畜禽肉抽检情况,本次共抽检420批次样品,哈尔滨“大江”猪里脊等11批次样品不合格。

  食药监总局称,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黑龙江、福建、河南、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涉及畜禽养殖环节的9批次不合格产品相关情况移交畜牧部门处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5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8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还对辽宁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泰安泰山六和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肉及肉制品大型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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