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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进药店”无疾而终

  • 发布时间:2015-07-30 09:32:16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廖海金

  2013年6月20日,食药监总局、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其中“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的政策成为关注焦点。试点首先在北京和江苏开展。然而1年多过去了,老百姓似乎对此举并不买账,北京已有5家药店门店撤掉了奶粉销售专柜,南京虽然尚没有撤柜的,但普遍卖得不好,在该市的试点药店有的店面1天只卖1罐奶粉。当初“声势浩大”的试点,似乎面临无疾而终的局面。

  (据7月27日《中国食品报》)

  必须承认的是,北京、南京药店奶粉销售惨淡只是国内其他众多试点城市的缩影。之前有调查称,全国药店奶粉月均销售6罐,甚至远不及中小母婴店1天的销售量,更不用说和大超市比了。很多市民甚至根本不知道药店也卖奶粉。

  “奶粉当药品管”曾经被视为“提升婴幼儿乳粉质量、提振消费者信心”的救赎举措,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和热切企盼。然而,实现“奶粉当药品管”途径之一的“奶粉进药店”销售遇冷表明,消费者并不领情。一项旨在保证质量、促进消费的惠民善举,缘何叫好不叫座甚至面临无疾而终?个中缘由值得探究与反思。

  首先,从营销的角度来看,消费者不愿去药店买奶粉的第一个原因便是价格。同样销售某个品牌的奶粉,药店售价最高。对于家长们而言,奶粉可是一个需要长期购买的物品,去药店买奶粉显然不是首选。同时,药店在服务和营销策略上也有缺陷。从各地情况来看,很多设有奶粉专柜的药店,依旧停留在卖药的思路上,制约了发展。

  其次,“奶粉进药店”并不是解决奶粉问题、特别是奶粉质量安全问题的根本之策。正如专家所言:“安全的奶粉是生产出来的,不是药店专柜销售出来的。”况且“奶粉进药店”之后,药店也明确表示,只是提供一个销售的空间,并不负责质量保障,也不参与监管。换言之,奶粉并没有因为摆在药店的货架上就更加安全。因为进货渠道别无二致,消费者自然更愿意去超市等地方购买。其实,老百姓最为关心的是奶源安全和质量合格,至于将合格的奶粉摆放到哪里销售并不重要。

  再次,药店销售奶粉限制过多、购买手续过于繁杂,无形中也为消费者到药店购买奶粉设置了障碍。目前“奶粉进药店”的销售方式均为奶粉专柜设立自助售货机模式,消费者需要自助使用扫描、刷卡付费的电子终端,操作较为繁琐,购物体验感欠佳,导致消费者望而生畏。

  “奶粉进药店”试运行两年多来,遭遇“冷场”的尴尬,还源于“奶粉进药店”只有总体目标,没有具体实施细则,这便导致监管无从施展。国家虽提出了“奶粉当药品管”的要求,但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因“奶粉进药店”尚处于试运行,也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这就使得对“奶粉进药店”的监督,仍然处于“只可观望不可实施”的尴尬地步。

  要想让“奶粉进药店”见实效,当务之急是出台实施细则,以便其更具可操作性。与此同时,政府在确保奶粉源头可溯、质量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应放手让药店自主管理经营,发挥药店的特长,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指导和购买便利,简化消费流程,逐步培养消费者的购买习惯,从而改变目前的尴尬现状。

  药店也应该及时升级销售理念,多向孕婴店等奶粉销售机构学习,通过扩充品牌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和丰富营销手段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药店应该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奶粉的利润虽低,可奶粉的市场却很大。唯有让“品质更高”和“安全更有保障”的承诺变为监管现实,只有对营销方式和促销手段的“接地气”改进,且把相关信息全部传递给消费者,“奶粉进药店”才会有足够的营销底气和充分的发展空间。

  (作者为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食药监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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