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保安殴打住院耽误出境游起诉获赔
- 发布时间:2015-03-25 09:35:1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业主被保安殴打住院
耽误出境游起诉获赔
本报讯(谢 婧姚杨超记者曾祥素)业主黄先生因装修施工与保安发生争执,后被打伤住院,原计划的出境游也因此泡了汤。黄先生遂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已交的旅游费共计2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物业公司赔偿黄先生出境游取消的财产损失、医疗费等共计6000余元。
黄先生所在的小区规定周末禁止噪音施工,否则保安会予以阻止。2012年11月24日是个周六,正值黄先生家装修。上午8点左右,黄先生带装修师傅携电钻进入小区,被站岗的保安拦在门外,发生争执。黄先生要求和保安一起到物业办公室评理,但却遭到另外一名保安的殴打。当日,黄先生被送往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于11月26日出院。黄先生的儿子之前为父母报了11月27日出行的“泰国游”,交给旅行社8760元团费。而由于黄先生受伤,此次行程也取消了。但旅行社以机票、酒店已订好为由,不予退款。
黄先生诉称,业主每年按时交纳物业费7000多元,物业公司理应保护业主的人身安全。可是被告管理混乱,保安竟然还殴打业主,导致自己受伤,还影响出境游,造成巨大损失。
被告物业公司辩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称保安是为了防止噪音施工才阻止工人进入小区的,并且是原告先主动出手打人的,还造成了物业公司3名保安被打受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物业公司保安因故对原告黄先生进行殴打,导致原告受伤,被告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黄先生确实因伤未能参加出境旅游,但由于保安只造成了黄先生一人受伤,因此关于出境游取消的财产损失,依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法院只支持赔偿黄先生一人的旅游费用。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分别赔偿原告黄先生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785元,财产损失4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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