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自由裁量行为
- 发布时间:2015-03-25 09:35:1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刘晓霞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太原市质监局制定了《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法设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幅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
该规则以《新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手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章汇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为基础,将质监局依法承担的具有自由裁量权限的302项主要行政处罚事项分为产品质量类(84项)、标准化类(10项)、计量类(80项)、认证类(48项)及特种设备类(80项)5大类,从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方面逐一制定裁量规则,并确定了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程序,确保实施行政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程序正当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手段、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因素,保证太原市质监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行使行政处罚权。
该规则已于3月上旬下发太原市质监系统贯彻实施,它将对进一步规范质监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保证公平执法,杜绝随意罚款行为,化解社会纠纷与不稳定因素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山东茌平
多项措施开展
农资打假活动
本报讯 (尉晓前)山东茌平县质监局近日开展了农资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该局专门成立了农资打假领导小组,以确保农资打假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舆论宣传,采取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张贴宣传画、明白纸等方式积极宣传化肥鉴别知识,鼓励引导群众参与送样免费检测活动;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坑害农民的违法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及时处置投诉举报。
针对此次打假活动,该局开展化肥农资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生产化肥农资的生产企业从原材料进厂验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等进行详实的检查,重点开展“三查”:查肥料标签是否合法规范,有无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行为;查肥料登记证是否真实有效,有无转让、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查质量是否合格,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是否与登记批准的内容相符,并现场进行抽样。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化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形成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严厉打击制售化肥农药总养分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生产销售无许可证农资产品,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违反《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内容和虚假标识标注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