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能了断一切吗?
- 发布时间:2015-03-19 09:34:3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私了”
能了断一切吗?
□ 林 鸣
有需求就有生产,有消费就有纠纷——此乃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不正常的是,每当发生此类矛盾时,一个灰暗不清的东西常常要起“化学”作用,它的名字叫“私了”。南方某市的王女士向有关部门投诉称,自己在一家饼屋吃饭时,要了套餐和粥。粥都吃完了,套餐还没上来,生气的王女士要求退餐遭拒绝,遂提出投诉。可在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之前,商家提出“免单”的“私了”方式——于是投诉者一走了之。
眼下在消费场所,“私了”似乎已成惯例。从消费者方面看,“私了”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省时省力省麻烦。二是提出“私了”时,商家的赔偿往往能符合顾客的心理价位。但他们没想到,“省事”的做法往往留下隐患。对消费者而言,如果过后发现问题严重,想要追加责任。对不起,人证物证全都对您不利。另一方面,“私了”对商家同样可能不利。现在,一些尝到甜头的商家遇事便玩“私了”,没承想这会给自己带来利益损害。报载,长沙一名使用假名字的“消费者”,在多家超市购买熟食后做手脚,然后敲诈店家。多行不义必自毙,此人被有关部门以涉嫌恶意投诉、故意敲诈移交公安机关。据他自己交代,就是利用了商家怕事心理,动辄提出“私了”。屡屡得手的刺激和狂喜,使得他在最后一次敲诈活动中,提出了赔偿精神损失13.5万元。这家伙之所以“屡战屡胜”,并不是因其“勇敢”,而是超市方太软弱和太想息事宁人了。一次次退缩和让步,给了敲诈者疯狂索赔的机会。也为某些恶意“职业打假者”敞开了大门。因此,法律人士指出,为避免这种不利局面,一定要杜绝“私了”,请相关部门公断。
“私了”行为不仅浪费了大量资金,还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有目共睹,“私了”的结果常常是“不了了之”。结果花了不少冤枉钱,造成不必要的名誉和经济损失。而且,由于这种私定的“契约”缺乏法律依据,得不到法律有效监督,极易留下后遗症。更糟糕的是,“私了”的行为还纵容了违法违纪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实质上是一种姑息养奸,也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不法行为。
采用“私了”的方法,有时虽然确能摆平某些纠纷,但它却混淆了是非,扭曲了善恶,对违法违纪者缺乏震慑,对公众没有警示作用。这一切,恐怕是“私了”者当初想不到的。有例为证:深圳的梅小姐花了3800元在一家美容院做纤体美容,不料疗程做到2/3时,其右手臂出现无力、酸痛等症状,经医院确诊为肌腱挫伤,于是梅小姐向美容院索赔。在该市举行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现场,美容院派人将梅小姐悄悄叫到僻静处提出“私了”。结果被媒体发现,众记者一拥而上,院方大窘,结果当着消协和媒体的面全额退款。梅小姐非常感激媒体的介入,她同意下面这种说法:今天“私了”得越痛快,明天的麻烦可能就越大。
往往是这样:待到事情闹得满城风雨,甭说“私了”,就连“公了”也帮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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