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斥资50亿元扶持新能源汽车
- 发布时间:2015-03-09 09:32:01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区域制胜
□ 韦何静 本报记者 傅江平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深圳市在前不久出台的《深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中,描绘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愿景:统筹设立50亿元推广应用扶持资金,力争今年使该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累计产销量达到3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达600亿元以上,各项税收收入达到100亿元。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发展工作方案》,深圳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创新能力,支持深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创新体系,加快突破关键技术,到今年年底,力争新能源汽车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2元/瓦时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千瓦/公斤以上。同时,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设若干个新能源汽车共享测试、产品开发数据库等公共服务平台。
为培育新能源汽车企业主体,深圳将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打造集研发、设计、测试认证、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品展示体验、人才培养与生活配套于一体的国家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在纯电动整车、动力电池、电机、动力总成控制系统、充电设备、电池材料等领域,支持比亚迪、五洲龙等企业发展,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关键零部件与配套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发展态势。
充电设施不足,一直以来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原因。截至目前,深圳累计建设快速充电站81座(其中公交充电站74座、社会充电站7座)、慢速充电桩近3000个。《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称,深圳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充电服务费标准,对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给予30%的财政补贴,且在充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后予以拨付。
深圳市发改委透露,今年年底前,深圳将新增1800个快速充电桩,同时要求慢速充电设施须纳入新建建筑设计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及节能评估规范,保证充足电力增容,布线覆盖所有车位;已建住宅区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的5%、已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有效车位的10%安装慢速充电设施。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深圳将对购置与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多项优惠。《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规定,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会逐年递减。
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深圳市也创新性地出台了补贴措施。按照规定,对个人、企业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可达两万元(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在250公里以上)。深圳还将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依据公安部规范和标准,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
此外,为鼓励出租车运营企业购买使用纯电动出租车,深圳市对燃油出租车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的,除了享受纯电动乘用车购车和使用补贴外,另外还将给予推广应用补贴5.58万元。
据了解,深圳市将通过推进创新载体建设、突破关键技术、扶持龙头企业等方式,引导和培育一批自主品牌的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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