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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首问负责制”好!

  • 发布时间:2015-03-06 09:32:18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电商“首问负责制”好!

  □ 胡立彪

  网购不怕买到假货,就怕假货问题无法解决。找电商平台,它会推给商户;找商户,它又推给厂家;找厂家,它说不是它的货……售后服务踢皮球的事,想必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

  怎么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他在提案中建议,应推行网购平台首问责任制,从制度层面促进网购平台企业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范假冒伪劣。显然,首问责任制是向电商平台企业肩上压担子,不管未来落实情况如何,我们都应给作为电商平台的苏宁勇于向自身开刀的做法点赞。

  假冒伪劣就像一种市场病毒,有其产生存在的客观条件,而一旦附着于网络这一新肌体,就会发生变异,不仅破坏性增强,还变得更加隐蔽,更难治了。我们知道,网络平台是开放性的,集客能力强、辐射面广,但缺乏严格的前置审核流程,这种特征就给假货进入留下可乘之机。而要防止假冒伪劣扰乱网络平台,从线下实体制假源头入手固然关键,但这得靠监管部门发力;售假商户倒是一抓一个准儿,但他们胡搅蛮缠不负责,消费者也不能拿它怎么着。也就是说,对于网购消费者来说,他们因假冒伪劣受损的权益很难通过上述两个途径得到维护。这时候,网购平台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相比指向生产端的“谁造”和指向销售端的“谁卖”,指向销售场所的“在谁那里卖”这个问题,更简单、直接,也更有效。因为它既离消费者最近(即消费者网络购物的首问者),也能够控制“谁卖”,并最终影响“谁造”。

  基于此,张近东认为,电商平台应义无反顾地负起维护消费者利益的责任。而首问责任,应明确3个方面:一是对于在交易中产生的数据证据,电商企业应完整保存,不得隐瞒、删除系统数据,影响司法取证和消费者维权行为中的数据凭证安全;二是对商户加强管理,从建立前期的约束机制开始,商品上架、展示和推广过程中杜绝假冒露出,并在侵权事件产生后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三是电商企业应承担对消费者“先行赔付”责任,以维修、退换以及其他赔付形式补偿消费者损失,并履行追溯、问责平台内商户的职责。

  尽管以目前电商平台的技术手段看,在审核商品、甄别假货信息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而平台方面此举也会增加成本,但相比未来对净化电商平台、促进电商市场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推行首问责任制无论如何都是值得的。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所有电商平台企业都行动起来,积极响应这一建议,拿出自己的具体措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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