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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制售病死猪肉害人害己

  • 发布时间:2015-01-28 10:32:52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羊城晚报》报道 3元500克的猪肉你敢买吗?为了牟利,16人大量收购病死生猪并加工成腊肉等熟肉制品进行销售,两年多销售收入便达到73万余元。1月21日,这16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被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法院一审判处1年6个月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名主犯陈庆华、陈灿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70万元。据悉,涉案的病死猪肉制品多销往广州、佛山、东莞。

  陈灿林和陈庆华两人原本在广州从化从事摩托车搭客生意。一次两人听到并看到有人从事病死猪的收购买卖,觉得利润可观,一拍即合决定干起来。

  办案法官介绍,陈庆华与陈灿林两人印了收购病猪、残猪、淘汰母猪的名片,派发到各养猪场,二人在晚上开车收购,按猪的大小分为每只几十元到200元不等。

  从2011年底开始,陈庆华与陈灿林在广州从化、清远佛冈两地,以租来的果园做掩护,在里面私设屠宰场,将在从化、清城、佛冈、英德等地大量收购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分割,然后以每500克3元的价格卖给范桂锋等人。

  范桂锋“搭上线”后,看中了这个发财之路。为谋求更大利润,他在2012年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租用了邓日星位于佛冈县龙山镇的猪场,作为病死猪肉制品的加工场。然后出资建造冻库,购买绞肉机、切肉机等生产机械设备,雇人将购买到的病死猪肉加工成假牛肉、肉膏、排骨粒、瘦肉片、猪脚等肉制品。

  2013年9月,范桂锋将加工场转手给陈庆华、陈灿林继续经营,其再以3.6元每500克收购这些肉制品。

  自2011年底至案发,范桂锋共向陈庆华购买病死猪肉及肉制品2万多公斤,销售到广州、南海等地,销售额达12万多元。

  2013年9月,卢晓文及其丈夫发现利用病死猪肉制作湖南烟熏腊肉有利可图,就以每月4000元租用佛冈县龙山镇一果园作为烟熏腊肉加工场,以每斤3元的价钱向陈庆华等人大量收购病死猪分割的花腩肉共1万多公斤,制作成湖南烟熏腊肉,再由卢晓文的姐姐将5000多公斤的腊肉以7至9元的价钱销售到东莞大岭山市场,销售金额达9万多元。

  2014年3月,有关部门在陈庆华的加工场查获3.3万余公斤未盖检验合格证章的冰冻猪肉、751公斤腊肉成品;在卢晓文的腊肉加工场查获25公斤烟熏腊肉、2986公斤半成品腌制腊肉。司法会计鉴定显示,2011年5月至2014年3月,陈庆华、陈灿林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制品的销售收入为735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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