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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神秘买家”合规合法

  • 发布时间:2014-12-03 09:34:13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广东省质监局在电商产品抽查中探索新做法

  □ 本报记者 彭燮

  在日前召开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启动仪式上,质检总局采取的“神秘买家”监管方式得到了媒体和大众的广泛好评。在“双11”期间,广东省质监局积极行动,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省级电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了服装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157批次,而且在抽样方式、证据留存、样品确认等环节还探索出了一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新做法,做到了“于法有据,积极作为,维护权益,促进发展”。

  据该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陈锦汉介绍,与日常的监督抽查相比,电商产品抽查难就难在“一头一尾”,即样品抽取及确认、源头追溯两个环节,这也是他们花心思最多的两个地方,“我们采用‘头脑风暴’方式,一直讨论到凌晨两点”。从实际效果来看,依法公证、集中采样、当面确认等新做法,让抽查工作“底气足了、证据实了、工作顺了”。

  在制定抽查产品目录的时候,该局全部选择由广东企业生产的电商产品,“我们都是从比较大的电商网站抽样,产品信息相对比较完备,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都有。”这也为后续的样品确认和追溯提供了便利。

  在电商产品抽查中,抽样环节最大的难题就在于,在电商或网店销售平台用检验机构的名义不便或难以买到有效样品,而用个人名义购买样品用于监督抽查又于法无据。为此,陈锦汉和同事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请广州公证处对“神秘买样”的付款账号、购买人员(抽样员)以及网购账号进行了公证,这样一方面确保了通过个人账户购买样品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相比较对抽样全过程进行公证节约了很多费用,节省不少财政开支。

  由于电商抽查很多证据具有虚拟化、电子化的特征,如稍有不慎,会使抽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为了让证据“实”起来,该局在抽样过程中要求,必须由经过公证的买样人员集中下单和支付货款,并做好产品介绍的截屏、网页、订单详情打印以及具体网址记录留存;样品拆封过程以及备样封存过程全程摄像,目的就是通过相互佐证,确保样品符合检验要求,且证据真实可靠。

  对于传统“面对面”的产品质量监督日常抽查工作来说,样品和结果确认很多时候就是企业签字盖章的事儿。可对于电商产品抽查来说,这个环节就变成了一个程序性难题。广东省质监局的做法是,由检验机构发出样品确认通知书,直接由生产企业对样品进行确认;生产企业对需要确认的样品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该局或者其委托的检验机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逾期无书面回复的,视为无异议。“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带着样品去,当着企业的面打开样品,然后企业再确认。这样就避免了一些企业以网络销售渠道未经授权、难于确认产品真伪等理由推诿的现象。”为了保证样品确认顺利实施,该局通过电商平台,对标称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重点核查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认证产品,并制定相关文书表格固化证据。

  虽然截至记者发稿时,广东省质监局开展的“双11”电商产品抽查工作还未完成,但是对于结果公布,他们也已明确了具体方法,那就是突出“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原则,重点对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追溯,由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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