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社会共治有了新“武器”
- 发布时间:2014-12-01 09:34:22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徐建华)涉及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等516种工业产品,要求涉及强制性产品标准、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面。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要求于一身的首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制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意味着未来首都质量社会共治有了新“武器”。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规范》包含公共安全防护类、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类、电气及电信电子类、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工程设备和材料类6大类,共计516种产品,包括儿童家具、校服、卫生纸等产品都位列其中。《规范》主要对这些产品需要执行的强制性产品标准、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要求进行了梳理归纳,共涉及产品标准2173项。
北京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市质监局通过对强制性产品标准、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要求进行梳理,逐步建立了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则,以《规范》形式向社会公布,主要目的是为促进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实现各市场主体规则平等、政府监管标准公开、强化依据标准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等目标,为质量社会共治提供支持。
据了解,北京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在对日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后发现,每次国家产品标准、生产许可等要求发生变动时,都会出现监督抽查合格率偏低的异常情况,如服装等消费品。通过调研了解到,很多企业的产品之所以会不合格,源于企业对变动后的“规则”不了解、不清楚。
经过研究,北京市质监局决定对涉及产品质量的“规则”予以梳理,尤其是一些硬性规定,从而方便企业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企业因不了解质量“规矩”造成产品不合格。在今年年初,北京市质监局产品处和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一起,对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梳理,历时将近一年,最终形成了首批《规范》并对外发布。
“通过公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则,保障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了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同治理,促进市场经营秩序。”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的发布,一方面明确了各生产经营者的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履行保证生产产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等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服务广大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要求,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支撑。
据透露,北京市质监局将通过多种途径,向企业和全社会宣传《规范》的内容。北京市质监局后续还将继续完善《规范》的编写并定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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