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使法治成为信仰的基础
- 发布时间:2014-11-28 10:52:36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提要
只有切实抓好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才能为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提供根本保障,质量是使法治成为信仰的基础。唯有将质量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建立统一的质量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从“扬人之善”抓起,建立价值认同;建立严格统一的双向式质量监管制度;加强质量理论研究,才能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 李建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使法治最终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必须从夯实经济基础入手,而夯实经济基础的不二手段,就是质量。只有切实抓好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才能为依法治国的顺利推进提供根本保障。所以,质量是使法治成为信仰的基础。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全党带头讲规矩、全国普遍讲规矩、全民人人讲规矩。这个“规矩”,形而上则表现为全体人民的集中意志和根本利益即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形而下则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自身需求的经济基础,即表现为对物质的质量诉求。因而可以说,质量以及由标准、计量和监督所构成的质量体系就是全面建成法治社会的经济基础诉求。由此可见,使法治成为信仰,一场深刻的触及灵魂和习惯的法治革命必不可少。这场革命成功的基础就是作为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彻的质量变革。那么,这场深彻的质量变革从哪些方面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基础条件呢?
一是将质量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要使上层建筑领域的法治成为信仰,在经济基础领域,就要不断提高质量发展水平,使质量成为新常态。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党讲质量、全民讲质量,使质量真正融入人们的大脑和血液,成为一种习惯,并上升为国家国家战略,才能为法治社会提供基础保障。要引导树立质量优先理念,在全社会普遍形成讲法治就是讲规矩、讲规矩就是讲质量、讲质量就是讲发展的氛围。要引导树立遵法就是政绩,讲质量就是遵法的新政绩观。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坚持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追求质量,摒弃一切不讲质量的思维和习气,使质量强国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全民的共同遵守,就会为法治社会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统一的质量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目前,我国具有质量管理职能且自成体系的有工信部、交通部、住建部等多个部门,这种各自为政、因事设岗的质量管理模式是零敲碎打、参差不齐的,不利于整合力量,形成有效的质量管理。一段时期,假冒伪劣横行,导致中国产品的信任度下降,影响到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而这其中,质量制度和质量机构的支撑略显不足。所以,建立统一的质量制度和统一的质量机构,是当前改革的科学性所决定的,也是法治建设成为信仰所依赖的重要方面。
三是加强质量法治建设。这是树立法治信仰的突破口。人们的法治观念可以通过大的刑事案件来改变,而人们的法治信仰却需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耳濡目染来建立。为出门7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哪一样都离不开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立法、质量执法、质量守法和质量尊法,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习惯,这对树立依法、守法、尊法的思维和行为,可以起到城门立木的作用。我国涉及质量内容的法律法规,约有150部之多,有的二、三十年都没有修改过,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都无法适用,这种法多而不济、临用则无适的状况对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应及时修订,以适应实际之需。
四是从“扬人之善”抓起,建立价值认同。法治的目标在于维护公平、正义,诚信、友善则是公平、正义茁壮成长的土壤。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需求是消费出来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自身素质、内心善恶,从初始阶段到整个生产过程,都决定着产品质量的走向。可以说在一切要素的比较中,人的内心善恶才是根本的决定因素。大力弘扬“扬人之善”精神,落实岗位扬善工作法,使人们的善心、善念、善行广为传播,遏制恶的念头和行为,才能从人心这一根本上建立质量认同和法治认同,从而在人的内心深处建立起法治信仰。
五是建立严格统一的双向式质量监管制度。二战期间,美国空军从国内某企业订购了大量跳伞装备,美军指挥官决定从每批送来的产品中任意选择4个,让该企业的经理们从高空跳下。从此,该企业的产品奇迹般实现了100%的合格率。这位将军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并没有派出自己的人员去“驻厂监管”,也没有实施对整个生产环节、生产源头的无缝式全程监管,而是把生产监管的全部任务都交给企业自己去完成,自己只是牢牢地抓住产品检验这一关口,把产品检验的结果直接与生产组织者的生命挂钩,实施企业自主监管和外部监管的双向监管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的完美无缺。
2013年,陕西省质监局积极探索双向监督模式,在陕西天谷集团建立 “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四位一体的生产管理模式,充分实现生产者的主人翁地位,使每一位员工,既是产品质量的生产者,又是产品质量的监督者,使该企业的产品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实践告诉我们,一方面保持外部行政监督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以主人翁精神把产品质量的责任压实给生产者,这种内外共同发力的双向监管模式,确保了产品质量稳步提升,夯实了法治信仰的质量基础。
六是加强质量理论研究。充分发掘质量与改革、质量与法治的关系,为全面改革和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提供支撑。质量是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是改革和法治的最大公约数。没有质量的改革是无益的,没有质量的法治是无效的,改革与法治都要以质量为实现。
当前,我们对质量的研究仅仅停留在具体的产品层面,对社会的运行质量、社会的服务质量以及质量与改革、法治的关系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研究质量与法治的关系,以及如何运用质量原理更好地实现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等显得尤为重要。在践行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质量如何引领国民经济发展、如何改革创新以及怎样实现质量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的有效运转,如何主动发现质量问题与规避风险等,这都是质量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法治信仰产生重大作用。
(作者为陕西省质监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