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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热毯不要“超期服役”

  • 发布时间:2014-10-24 09:35:06  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电热毯不要

  “超期服役”

  本报讯 (焦 强)天气渐冷,电热毯也进入了生产销售旺季。连日以来,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对辖区电热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此,该局相关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电热毯要慎重,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质监人员特别提醒,要到正规商场购买,产品上要有厂名、厂址、出厂年月和检验员章及合格证;电热毯是发证产品,所以还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标志。电热毯表面应平整、针剂均匀清洁、开关材质结实、应完整、光滑、无缺陷、控制器开关灵敏,此外,考虑安全因素,消费者还应选购有指示灯和保护装置的电热毯产品。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热毯应有完整的标志,消费者在购买时可先用湿布擦几下标志,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拭数下,如果字迹仍然清晰,就是合格。

  根据《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使用规定》,不管什么品牌的电热毯,其使用寿命都只有6年。在6年后就会开始老化、开裂,其绝缘性能和耐压程度大大下降,使用时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质监人员建议,消费者最好对家中的使用了相当年限的电热毯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淘汰已经超过最长使用年限的电热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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