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手机又惹官司
- 发布时间:2014-09-24 09:34:50 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 韦何静 本报记者 傅江平
苹果手机早就是法庭上的常客了。近几年,其经历了无数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原因各不相同。最近,苹果又惹了一宗新的官司,这次被控罪名是监控及窃取用户隐私。
用户诉求 是否监控和窃取用户隐私
深圳的姚女士诉称:2013年1月30日,自己在华强北买了iPhone5一部,价格为人民币4600元。她表示,苹果手机在拿到前就被制造商预装了若干软件,且这些软件是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用户无法自由卸载的。她怀疑这些软件是否具有特别功能,如监控、窃取用户私密信息、产生额外手机流量及费用等。
今年6月底,姚女士一纸诉状把苹果公司在中国内地的经销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和深圳的零售商某电讯发展有限公司和某电讯商行共3家告上法庭。她一共列举6项诉求,其中包括要求被告公开苹果手机iPhone5中的预装软件是否存在监控及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公开用户不能自由卸载预装软件的理由及是否会产生流量和费用的相关情况、重新设计手机系统功能及公开道歉等。
根据新华网报道,7月27日,苹果公司首次对外承认存在“安全漏洞”。苹果公司称,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一项未曾公开的技术获取iPhone用户的短信、通讯录和照片等个人数据。
据了解,2011年,近3万名韩国苹果手机用户起诉苹果公司,未经同意擅自搜集用户行踪信息,要求苹果公司赔偿271亿韩元,约合1.6亿元人民币。数月后,一名用户胜诉,苹果公司向其支付约合6100元人民币的赔偿款。同时,苹果就手机定位事件,收到了来自韩国广播通信委员会开出的全球第一张罚单,指控其违反了位置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并处以苹果300万韩元的行政罚金。2012年,苹果公司再次因搜集用户位置信息,在美国圣何塞被集体诉讼。
姚小姐的律师张兴彬认为,安全漏洞问题牵扯到全国上亿用户,因此建议法院向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发出正式司法建议,要求国家介入调查苹果手机是否存在监控及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
苹果回应 用户可以选择不用预装软件
该案的第一被告苹果(北京)公司是苹果中国官网的所有者,负责中国内地除上海外所有苹果直营店的管理。面对姚女士的指控,他们的应诉团队准备了多达140多页的证据材料。
苹果方的代理律师表示,预装软件并没有侵犯用户的自由选择权。苹果手机预装软件目的是为了方便用户使用,不能自由卸载是为了防止用户误删后造成不便,如股票、邮件等软件。这些预装软件并没有强制要求用户使用,用户可以选择用或者不用,如果不用的话,还有很多第三方开发的软件可以取代预装软件的功能。
此外,苹果(北京)公司认为,他们从未在美国苹果公司获悉过系统存在安全漏洞的话题,新华网和人民网关于苹果公司对外承认存在“安全漏洞”的报道,并没有得到美国苹果公司的官方认可,这些报道不足以作为证据证明苹果手机系统存在监控及窃取用户私密信息的功能。
根据苹果官网的描述,苹果手机的手机定位功能是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开启的,手机定位功能收集的是用户周边WiFi热点等信息,并不会收集用户个人的隐私信息。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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