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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心安代理因未按规定报告变更情况 遭罚1.6万

  • 发布时间:2015-04-03 13:20:1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郭伟莹

    中国网财经4月3日讯(记者 韦鹰)上海心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安代理”)近日因未按规定报告变更主要股东情况和未按规定在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放置许可证,遭罚1.6万元。

    2014年2月上旬,心安代理完成了股权变更,由原股东冯家萍、赵岳清变更为朱叶(100%持股),但未就上述事项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上海保监局。

    2014年3月,上海保监局在实地核查中发现,心安代理在上海市宝山区淞桥东路111号707室场所内放置《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但未在心安代理当时使用的营业场所,即上海市沪南路4789弄188号三层内放置上述许可证。

    上海保监局责令心安代理改正,给予警告,合计并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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